第612章 逃無可逃(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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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一口酒,李樂慢條斯理說道。“民哥,事情已經向你反覆解釋多少遍,我究竟怎麼做你才會相信我。”
“你我是一藤上的葫蘆,逃不了你,也逃不了我。”
“我向你保證,我給你提供的是法律援助,是最齊全的法律援助。”
“法律條文已經擺在你面前,我騙你,法律條文不會騙你。”
“不說這些沒意思的話,還是言歸正傳。我看上明山景苑的房子,你認識開發商,幫我介紹。”
李民皺著眉頭,分不清李樂說的是真是假。
他做的事不能讓其他人知道,也就不能問其他律師,無法分辨李樂的真實。
但是,冥冥之中,李民認為李樂不應該騙他。
李樂是唯一一個從他手裡得到錢的人,就算是為了錢,李樂也不應該騙他。
失去經濟來源,李樂不過就是律所裡新人,無法獨自負責案子的小律師。
“怎麼看上明山景苑房子?你認為那裡的房子好?”
李樂笑道。“政府工程建造的房子,居住的也是政府工作人員,這就是理由啊。”
“能夠和各行各業的領頭人成為鄰居,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關係。”
“律師的從業,專業能力佔三成,七成是人脈關係。”
“我是小律師不假,但哪一個大律師不是從小律師開始,一步一步走到高層。”
將女人摟緊懷中,李民笑著說道。“我確實認識明山景苑的老闆,過兩天介紹你們認識。”
“從他手裡拿房子,可以打七折,這是最大的優惠力度,沒有比這更大的優惠力度。”
李樂點頭,以他的訊息,七折是最大的力度,不會低於七折。
哪怕是七折,他也不想出錢,而是利用李民關係,在從老闆手中討要好處。
李民蹦躂不了多久,出事也就是這一兩年。
在李民出事前,他要充分利用李民關係,為他自己搭建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