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而已。」

我又嘆口氣,我是希望他呵護我。約瑟又笑。

「又笑。」我拍他一下。

媽媽叫我在孃家住,我真的去了。

反正子超不打算給我電話。

幸虧有孃家。我所知道有很多女朋友並沒有孃家。不是母女不和,就是娘親已經去世,無從歸起,生死都只好一個人孤零零的。

我是幸福得多。

三天來母親特地做了我喜歡的菜,每天除了上下班不用擔心別的事,就算來回公司,也還有司機接送,我忽然又變回約瑟口中的小公主。

自從結婚後,我已變成地鐵階級,沒想到回孃家來之後,身份又矜貴起來。

媽媽嘀咕說:「那時候我是勸你再想想清楚,那麼多女強人都還沒嫁,三十多歲還不知道多風騷,你何必急?」

我並不是事業型女性。

「可是現在你還不是天天上班,當心越升越高,脫不了身。」

我笑,「做事當然望升級。」

「你明明不等錢用,又不是事業女性,偏偏日日那麼辛苦,起早落夜的在那種地方受氣,你說:多劃不來。」

「沒法啦,」我陪笑臉,「坐在家中也很悶的啦。」

「什麼悶?媽媽不知多麼想你陪,養女兒到這麼大,嫁人,就成為別人的丫頭使女,真是,媽媽發薪水給你,每年加百分之十,三年升一級,你替媽媽打工。」

我說:「媽媽真會說笑,女兒嫁出去只好遠離媽媽,這是必然現象,將來有了孩子,才交回給媽媽。」

媽媽眉開眼笑,「真的?」

「真的,外孫長得像外婆的,多的是。」我哄她。

「什麼時候生?不要擔心經濟問題,阿好阿晶都可以過去幫你的忙。」

我就是怕這點──怕媽媽干政,媽媽的權力若果伸展到我們的小家庭來,我們就永無寧日。

一般人只知道星媽厲害,其實星媽不過出名而已,實質上每個母親都有她的一手,一定要左右兒女(特別是女兒)的生活,實現她的權利慾。

我說:「我們有分寸,你放心。」

「一結婚後,什後都自作主,把媽媽推得八丈遠。」她酸溜溜的說。

我為保護子超而得罪母親──可惜子超一點也不知道,他就是這麼胡塗的一個人。

我為他,可是吃過一點苦的,不知□地,他從來不感激我,從來不過問,從來沒留意我的苦心。

住到第四天,我同爸媽說要回自己家。

媽媽說:「我不阻止你,我盼也盼你們夫妻恩愛,可是你瘦了那麼多──」

我還是要回夫家的,孃家再富裕,在孃家住一輩子的女人無論如何不是幸福的女人。

但是第二日在辦公室,子超的電話已經來了。

我很意外,「你在哪裡?」

「在家,你昨夜,在哪裡?」

「你已經回來了?」

「昨天回來的。」

「我在媽媽家,幹麼不找我?」

「找你?我在紐約一連三天打電話回來,你都不在家。」

「可是你知道媽媽家的號碼。」我急道。

「我也猜想你是回了孃家,費事再打。」

「你這個人!」我笑。

「今天下班見吧。」

我說好。

這個傻小子,我是多麼想聽到他的聲音,早知不回孃家也罷。

子超是不會明白的。

那天下班,匆匆趕回家,他又在聽音樂。

我很放心,同他說:「有空約瑟想同你見個面。」

「約瑟,是你那好朋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