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沒長大。

我嚮往不切實際的玩樂。

我不願意這麼快便對著嬰兒的尿布奶瓶,家用細則以及其它瑣碎的事。

我暫時不需要家庭的溫暖與安全感。

我的思想飛出去老遠老遠。

我是個無藥可救,心不在焉的人。

小董不會明白。

星期五下午他問我:「週末去哪裡?」

我問:「你想去哪裡?」

「看場電影?」他建議。

「不不不,」我嘆氣搖頭,「不不不。」我才不要看電影。我才不要在看完電影之後到咖啡室去喝杯果汁。

為什麼他不說要帶我到片場去參觀拍片?我要做一些以前沒做過的事。為什麼沒有男人肯為我花心思?

小董急道:「你想做什麼?」

我說:「我的胃有點不大舒服,我想躺一躺。」

他不是我的物件,絕不是。

回到家我躺在沙發上聽音樂,幻想與洛史超活約會,他是個有趣的人抑或是乏味的人?

每個人的外表與內心都有很大的差別。

我照鏡子。

鏡內的我頭髮束起,乾淨整齊,永遠穿同一顏色的服裝,平跟鞋,險容略為憔悴,因為悶得幾乎要生病,外型古板,毫不突出。

但我的頭髮可以隨時放下來,化妝可以加深,腳下換上高跟娃,穿透花性感的晚服……

我倒在床上,算了,怪累的,等明天吧。明天我的泰山會出現,我會蛻變成一個嬌弱尖叫的阿珍。

我嚮往做猛獸、科幻、災難電影中的女弱者。

我喜歡。

星期六。

束住頭髮的橡筋繃斷,頭髮散下來。

小董經過,睜大眼看我,彷彿不認識我。

我覺得難為情,連忙借來道具,把頭髮恢復原狀。

他沒有再提約會事,我心頭放下一塊大石。

下班,逛銜。

經過時裝店,見一黑紗通花之晚服,美得令人嘆息。

表姐:「不貴,買下它,總穿得著的,要緊時找也找不到。」

「配什麼耳環?」我仰起頭間。

「大垂珠耳環。」

我低下頭,「我沒有大耳環。」

「我借你,來,進去買下它。」

「七千多,算了。」我說:「這種款式穿一年就過時,而一年最多不過穿一次。」

「省下來又幹麼?」表姐問。

「百年歸老時用。」我不在乎。

表姐硬把我拉進店去,逼著我試穿,逼著我買了下來,說是下個月有宴會,叫我陪她出席。

我不出聲,棒著大盒子回家。

穿這件衣服,最好跳森巴舞,輕輕地隨著熱烈的節奏扭動,上半場穿九公分鑲水鑽高跟鞋,下半場赤足。

我用手撐著頭,深深嘆息。

誰?誰帶我出去?

我也是一個公主,(個個女人都是小世界中的公主),誰會將我自打字機及資料夾中救出來?

那一夜我破例的失眠。

我是一個最最幼稚的女人。幼稚是我唯一的享受。

誰要成熟?誰要肩上掛千斤重擔仍然得裝得風華絕代?

開玩笑,不是我。

我看著那件黑衣服悠然出神.幾時穿著這樣的裙子在糙地上跳舞至天明仰看星光燦爛?

我累極而睡。

第二日是個沉悶的星期日,看報章雜誌成為我唯一的嗜好,賴在床上,做一杯奶茶,吃芝士,直至中午,實在沒有起床的原因,況且一星期的勞累非同小可,全部在星期日鑽出來,我昏昏然又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