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扔掉菜刀,用帶著血的手跟我握手,我毫不忌諱的跟我他了,他自我介紹叫叮叮,還跟我說,就叮叮貓那個叮叮。

我無力吐槽,那是叮噹貓,從哪出來個叮叮貓啊,不過沒跟他計較這些,問了問他房間的價格,吃飯的價格,他都很隨意的說,隨便給,自己家,方便了給點錢就行,不方便,白吃白住也沒事,反正他不是靠著這個吃飯的。

一提到他的行當,我就來了興趣,問他之前是做什麼的,他指了指自己身上的傷,說自己是個打獵的。

我點頭說,那山裡的野物你豈不是打了許多了。他搖頭,含笑不語。

我納悶,問他怎麼了,他神秘的聳聳眉毛,說:我不是打獵動物的,我是打獵。。。鬼的。

最後兩個字他故意貼到我耳邊說,我聞到他身上有令人很不舒服的氣息,我聞過那些氣息,那是屍體上才有的氣息。

我心裡明白了,這人長期和死物打交道,一定吃過屍體。

接下來我們的談話很愉快,他給我安排了房間,是個大通鋪,在西里間,他住東里間。他跟我說,這裡經常會有遊客進來,不過能找到這裡的,肯定是會玩的遊客,一般的遊客都去景區。

我突然站在他身後說:那司機常拉客人過來吧。

他一愣,說什麼司機,他不知道啊,我趴在他耳朵邊上說:沒事,你不需要知道,你只需要知道,我是來這裡辦事的,不是來旅遊的,所以請不要像對之前的那些遊客一樣對付我。

我已經看出來了,這人不是開旅館的。

他是個殺人犯!

☆、第八十六章 致命的遊戲(3)

如果我沒有猜錯,他手上的案底一定足夠槍斃十幾次了,應該是之前殺過人,後來隱居到了這裡,然後跟幾個計程車善良。拉一些看似比較善良有錢的客人過來,他殺掉那些人,然後和計程車司機分贓。

他可能還會一些驅鬼的手段,或者捉鬼的手段,所以警察無論如何都查不到是他殺的,只能把罪責歸罪到鬼身上。

不管是什麼朝代,一旦和鬼扯上關係。這就沒法查了,更何況一些真的懂行的警察心裡清楚,鬼是真實存在的,當然很多時候是人利用鬼來害人,鬼只是工具而已。

不過案子也沒法再查了,總不能在法庭上找鬼來作證吧。來呆助號。

我說完這句話後,他眼睛猛地眯縫起來,我知道他是動了殺機。其實從最開始我進入到小院的時候,他就已經在試探我。那隻黑狗就是他用來試探我的方法,不過我很快就駕馭了那隻黑狗,他害怕黑狗被我駕馭住。就殺了它。

我冷冷的看著他,說:只要你我井水不犯河水,我辦完事就走,你的事情我不干涉,並且,只要你能幫我一個忙,我就送你一個天大的機緣。

他眼睛頓時就睜開了,笑容開始出現了。

我繼續說:你聽到過我的笛聲,應該知道我是幹什麼的,如果我想幫你,易如反掌。我還給你透露一下,我在下面缺一個辦事員,如果你配合我的話。我可以考慮把你弄下去。

他噗通一聲就跪在了地上。

“大哥,請受兄弟一拜!兄弟剛才狗眼不識泰山,請您見諒!”

說著他就要磕頭,我趕緊把他纏住。說:兄弟不要客氣,咱們現在是自己人了。

我和他真的成了自己人了。

我倆在炕頭上就聊了起來,這次是開門見山的聊,叮叮真的是他的名字,他是個殺人犯,殺過一家八口人,然後亡命天涯,路上遇到過一個奇人,學會了驅鬼之法,所以多少次面對警察的追捕他都有驚無險。

不過這些年來他厭倦了亡命天涯,就躲到了這裡,可沒有生活來源,只好脅迫幾個計程車司機給他拉人,然後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