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請問你有證據嗎?”

留美法學博士的問題,頓時讓徐浩東張口結舌,不錯,他沒有證據,陳輝口頭承認並不作數。錄音也沒有用,這是非法錄音,他徐浩東可以用作自證清白,卻並不能當作針對陳輝的證據。

曾蘭認真地說:“徐書記,我現在鄭重地向你說明,我和陳輝互相愛慕,但我們現在只是朋友關係,純潔的朋友關係。”

這娘們不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