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怎麼見她,你擔心什麼?」

「家明——」我感動得說不出話來。

「你回去考慮考慮,我送你回家。」

到了家,因為家明的緣故,我的確有點心念搖動。

心念一搖動便難以把持,我想回去。

然而怎麼走呢?如果真要走,不必與他商量。跟他商量,不過是希望他留住我,希望他犧牲一切,馬上離婚。我要真走,明天收拾個箱子就走,何必跟他說什麼?

他與他老婆慢慢地拖,他們從四十歲拖到五十歲有什麼關係,我從二十歲拖到三十歲就完了。我不怪他,我也不怪他老婆,我此刻忽然想走。

我的東西少得可憐,如果要走的話,一個箱子就夠了。他如果真愛我,哪怕找不到我,自然會到香港來的。

晚上他回來了,我看著他的臉,他的確是我一度真愛的人,如今——我長大了。

比爾說:「喬,昨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與你在教堂結婚,我要給你套上結婚戒指,你不肯,你說我太老了。」

我忍不住,但還微笑著,我說:「你怎麼可以往我手指上套戒指,你又沒有離婚。」

他一震。

到底是年紀大的人了,鎮定得很,一點不露聲色,也不再繼續話題,也不問為什麼,就這樣敷衍過了。原來他一直敷衍我。他是喜歡我的,然而喜歡也不過是這樣,年紀大的人就有這點不好,他們事事都處於麻木狀態,我能叫他一度振奮,已經不容易了。

他自然會離婚的,離了婚自然會再結婚的,那再婚的物件大概也就是我,但是他要等他老婆太太平平,自自然然地簽字,他可不敢逼她。

我不說什麼。

第二天我就訂了回家的飛機票。

他到大學去的時候,家明趕來幫我收拾。

我說:「我到你那裡去住幾天,他們沒有票子,他們的票子最近也在一星期之後,我決定要走的人,沒道理還混多七天,請你幫忙幫到底,讓我到你家去住幾天。」

家明點著頭。

我只收拾了幾件衣服,其餘的東西都不要了。

臨走的時候我坐在床上抽菸,跟家明說:「你相不相信緣分這事?當初十萬里路飛了來找他,如今無聲無息地就走了。來的時候不為什麼,走的時候也不為什麼。他欠我只有這些日子,我欠他也不過這些日子。」

家明聽著,然後為我穿上衣服,我就走了。

走的時候我把他老婆那封信放在他桌子上。

家明開車把我接到他家裡去,我甚至沒有哭。

我睡在家明的床上,一睡就是十多個鐘頭,睡得心安理得,從來沒有如此舒服過。我與家明在家中吃麵包當飯。

我想:他現在該看到那信了。

他該知道我為什麼要走了。

我真是為了那信走的?不見得。

我真是接受了家明的勸告才走的?不見得。

我累了。我累了才走的。

家明說:「我這裡很簡陋,你別見怪,只兩間小房間,你要是喜歡哪一間,就過去睡。」

「我喜歡這裡。」我說。

我穿著他的睡衣走來走去,我又不敢上街,怕被比爾見到,所以只好躲在家裡。懶得開衣箱,就穿他的毛衣褲子睡衣。

家明每天買了食物回來,我們大吃一頓。

我常常趁家明不在,想打個電話給比爾,聽聽他的聲音,希望他在電話裡懇求我回去。

又希望門鈴會響起來,開門一看,站在門外的是他,然後他苦求我不要走,我還是要走的,不過他這麼一求就挽回了我的面子。我要走得熱鬧點,不要這麼無聲無息。

但是他並沒有出現,我也沒有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