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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著雨傘,一邊朝天歡叫:“下雨咯!!下大雨咯!!”同時,用腳踏濺著道上的積水,攪亂街燈閃亮的倒影。
夜間散步使我們發現了許多東西:夏夜盛開的茉莉花的幽香;落日後聚攏的雲霞;最先露臉的群星以及黑夜中樹木奇形怪狀的形態。不久,夜色漸漸籠罩四周,使我們再也看不清對方的身影。每當踏上歸途的那一英里坡路,我們的思緒就放鬆開來,嘴上的話語滔滔不絕。比起家裡的交談,戶外的言辭要自由活潑得多,因為誰都能輕易地做到在談完一個話題之後獨自沉思一會兒,然後再回過神兒重新開始一個全新的話題。
多年來,每次都是兩個孩子同我一塊兒散步。但現在我通常一次只同一個孩子出去,這更易展開母子(女)間的親密交談。我16歲的女兒赫塞爾一直不願向人表露自己內心深處的感情,可在晚間散步時,她卻把最近與知心好友拌嘴的事以及她對性的認識、對控制未婚少女生育的看法,連同她在英語作文方面吃過的苦頭和取得的成績統統告訴了我。
至於我已13歲的兒子埃塞恩,依舊是那麼饒舌話多。每當輪到他同我一塊兒散步,他總是興奮地抓緊時機,喋喋不休地告訴我他那輛新腳踏車離合器的執行情況,向我分析為什麼7年級的同學常舉辦晚會而八年級的卻不舉辦的原因(8年級的同學已懂得待客並非易事,客人們都很苛刻、挑剔),並不厭其煩地向我描繪他想象的房屋設計。至於我,除了過分瑣細的老話重複,什麼都樂於傾聽。
隨著孩子的長大,我開始更多地向他們吐露我的思想和感情。他們也總樂於得到向我提出建議和表示支援的機會,同時,也喜歡聽我講述我在他們那個年齡時的往事。
夜間漫步還是一項有益運動,對我來說它是一種促使血液流通、頭腦清晰、食物消化的健身法。早年,孩子們能盡力走上兩英里路而毫無怨言,如果途中能買上一個蛋卷冰淇淋吃則更是樂此不疲。現在,我們不吃冰淇淋也能輕鬆愉快地漫步4英里。
4年前,我再度結婚。而今我丈夫和我也不時在夜晚單獨外出散步,這使我倆有機會繼續白天的交談或活動,相互體驗著有對方陪伴而無孩子打擾的樂趣。
現在,我家最小的新成員,我那18個月的小兒子懷利,也能脫離大人的保護穩穩當當地獨自走上半英里了。一天晚上,他扯了扯我的衣袖,向我說出第一個完整的句子:“媽咪,散步去! ”
第五卷:一屋子的愛和歡笑——家庭溫情(13)
10.誰是我的親母
為了別人而情願放棄自己最寶貴的東西,這種愛永遠不會遭受損失。它只會開啟一扇門,讓愛再回轉來……而且比以前更愛。
格雷斯?湯普森
我在收拾寢室的時候,朝陽斜射入窗。這是我高興做的工作,正輕聲哼唱著,忽然我覺得身後有人。
是莉莎,我們15歲的孩子,她臉上有奇異的表情。
“莉莎,”我說,“你嚇了我一跳,有什麼事情嗎?”
“我到底是誰?”她問。
一個冷戰順著我的脊骨而下。“咦,你是莉莎呀。”我說,強做微笑。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到底是誰?”她滿臉露出急躁不安之色。
我的丈夫瑞和我收養了莉莎。她4歲時我們已經向她說明了這一切。自此以後她一直都表示她很懂得我們是深愛她的。有時候我也希望她多表示一點她也很愛我們,她一向是個很乖的孩子,令人喜愛。
“我的父母是誰?”莉莎哭了。
“啊,莉莎。你知道你是我們收養的,但爸爸和我是你的……”
“你們不是我的親生父母,你不是我的親媽!我希望知道她是誰?”
“我不知道,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