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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是和“子宮內溼漉漉、毛茸茸的沉寂”聯絡在一起的,而她的生活卻和持久的“狂暴的靜止不變”聯絡在一起。
在她的談話和意思中,卻有著兩種互相矛盾的衝動,創造的衝動和破壞的衝動,以毫不掩飾的種種方式結合在一起。她引發回憶,歌頌讚美,同時也進行審判、剖析。
這種雙重性早就開始成為福克納處理自己的經歷和往事的特徵,我們可以從他拿父母的生活加以發揮中看出來,也可以從他再現曾祖父的形象並把它寫進小說,和他的消化吸收中看出來。透過想象的運用和模仿的策略,他開始從他偉大的祖先身上吸取題材。多年以後,他在《墳墓裡的旗幟》中幾乎略去了父母親這一代。後來,創造了一個叫蓋爾·海託華的人物(36),這個人的一生圍著家族過去的大事轉。
海託華兒時聽老僕人講過去的故事,一坐下來好幾個小時,聽得“神往而張口結舌,又驚又喜”。成年以後,他屢再回想起那些講到祖父的故事,經常想起激動不已,他的祖父因而成了他生活中的偉大人物。正因為祖父早就作古,是個鬼,是“永遠無法活生生看到的”抽象體,才變得“崇高、淳樸、熱情”。海託華召回了一代長輩,打發走另一代:祖父的鬼魂變成實體,他“既瞭解又害怕”的父親的形象卻漸漸失去光澤,終於成了個“幽靈”。他在頭腦特別清醒時忖道:“難怪我跳過了一代,難怪我沒有父親。”假如說青年威廉·福克納不動不語地坐著或站著的時候所力圖看到和重複看到的,是他父親的失敗和母親的霸道的自尊心和佔有慾的意義,那麼,他在聽故事時所尋求的,是可師事的典範。還在年輕的時候,大約在他開始探索自己所感到的孤獨和寂寞前後,他開始探索自己選定或別人提供的典範,因為最終都歸結到同一點上——他命名來源的曾祖父。在對榜樣的求索中和對孤獨的探索一樣,他顯露出本·沃森(37)所謂的“生動有趣地描述自己的稀世才能”。他還顯露出取我所需地擇要介紹的才能。我們從他開篇的簡略手法就能極其明顯地看出這點。老上校曾經是個作家,著有敘事體詩《蒙特雷之圍》、劇本《失去的鑽石》和數部長篇小說,包括使他聲名大振的《孟菲斯的白玫瑰》。但他是在許多建樹之餘才成了作家的,作家是他在原有建樹之外的新成就。在他一生的最後幾個月中,在紐約端坐供人拍攝了照相後,他為自己定製一尊比真人還大的雕像。家人把它配上14 英尺的基座。這尊8 英尺的雕像至今矗立在他的墳頭,使我們聯想到,不僅在他後裔眼中,也在他自己眼中,他是個巨人。就我們所知,只有一個曾孫只提他當作家一事。
無法接受父親是一大包袱,他需要一個有成功和獨立之望的楷模,對於這樣一個孩子來說,作出這種更改是必要的。威廉知道,他的曾祖父曾“作為一股生命力馳騁全國”。只提老上校是個作家,是把他曲解得面目全非了。
如果時間久遠可以允許家人畫蛇添足大加發揮,肯定也可以允許他按照他的需要進行提煉。對一個眼望著巨人而又需要全面把握他的小男孩來說,這樣做情有可原。創業者擁有的許多條件,後代子孫享受不到。他的家族歷史可能還會有別的教訓,但這一個教訓幾乎是大聲嚷嚷出來的。他父親的失敗極慘,但是,即連有時還令人念及始祖的祖父也只是一個縮影。他也是式微過程的一個象徵,幾乎和其他後裔一樣,做的事雖多而成就不大,難以鼓舞一個小男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