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不了多大作用,如果近戰肉搏的話,更加沒有勝算,故而只能帶個尾巴撤退,非常危險。

“咱們帶了這麼多輜重,還有大量傷兵,單憑速度很難甩掉他們,我看不如設個埋伏,幹掉他一兩千人,讓野蠻人知難而退!”巴爾搓了搓幾乎被凍僵的雙手,提出自己的設想,“再往前走,地形開始變得崎嶇不平,隨便找個地方都可以埋伏下上萬人,大雪又能掩蓋我們的行蹤,成功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在雪地裡伏擊生活在冰原上的野蠻人,簡直是痴心妄想!”凌子風苦笑著搖了搖頭,“野蠻人有奧斯曼人做嚮導,地形比我們熟悉,對風雪的瞭解也不是我們這些生活在溫暖地帶的人所能比擬的。”

“怕什麼,伏擊不成就強攻!”巴爾惡狠狠地說道:“前天你只帶了五百人就把這些小子殺的人仰馬翻,也沒見他們有多厲害,乾脆把他們一鍋端了,省得以後給我們添麻煩!”三路大軍匯合之後,總兵力一下子膨脹到四萬餘人,巴爾信心爆棚,千方百計地打上一仗,好出口惡氣。

“巴爾,如果放在一個月前,不用你說,我也要狠狠打上一仗!”凌子風凝視著巴爾,語重心長地說道:“現在,我們已經走上了與塔斯曼帝國決裂的道路,這四萬多軍隊是我們的全部家當,必須小心謹慎,否則,不管是奧斯曼,還是塔斯曼,隨便誰動動手腳,咱們都會雞飛蛋打。”

“奧斯曼帝國已經被我們打殘了,是沒牙的老虎,有什麼好怕的!”巴爾滿不在乎地反駁道:“跟著諾曼皇帝出征的塔斯曼軍隊,能回去的十停裡不到兩停,野蠻人和奧斯曼人又窮追不捨,夠他們應付得了,哪裡顧得上我們,正是大展拳腳的好時候!”

說到這裡,巴爾兩眼放光,聲音也大了起來,“咱們先解決掉尾巴,然後再趁著他們狗咬狗的時候突進到塔斯曼本土,豎起起義的旗幟,攻打莊園,釋放、武裝奴隸,絕對會應者雲集,推翻塔斯曼帝國的統治還不是手到擒來!”

“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凌子風長出口氣,語氣沉重地說道:“這兩個國家都是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大國,絕對不能小瞧!與它們相比,我們的力量還是非常弱小的,所以暫時必須低調,等它們兩敗俱傷之後再起事,最好不過!”

“我可想不到那麼遠!”巴爾對任何長遠的計劃都不感冒,所以不耐煩地打斷凌子風,追問道:“你先告訴我,野蠻人怎麼辦?有了這些跟屁蟲,咱們怎麼可能走得快?等到野蠻人的狼騎兵把諾曼的軍隊收拾乾淨了,咱們再想跑可就晚了!”

“你放心,他們跟不上我們的!”凌子風胸有成竹地解釋道:“我軍動作慢,主要是因為新加入的兩支部隊還沒有掌握雪橇的用法,一旦這部分士兵全部學會了,行軍速度肯定會大大加快,野蠻人再強悍,也不可能追得上我們。”

“狂風,你是不是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這次輪到巴爾不放心了,“只要有木頭,做雪橇也不是什麼難事,這兩天雪橇兵一直在與野蠻人交戰,被俘虜幾名士兵是很正常的——難道敵人就不知道自己做雪橇,讓俘虜教他們嘛?”

“如果真的這樣,我倒可以高枕無憂了?”

“為什麼?”巴爾滿臉的詫異。

“野蠻人的優勢是身體高大,力量強橫,但是靈活性就遠遠比不上我們——拿狼牙棒的手拿起繡花針來怎麼可能用得好!野蠻人如果綁到雪橇上的話,我們計程車兵肯定能非常輕鬆地將其殺死!”凌子風非常得意地說出答案。

“但願如此!”巴爾半信半疑地說道,然後把目光投向遠處,“我總覺得應該先解決他們。”

“當然”凌子風點頭表示同意,“要是真的甩不掉,肯定是要打一場!”

“這才對嘛!”巴爾滿意地點了點頭。

這時候,遠處的廝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