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的事了。

就是依舊心疼。

很快到了期末,梁朝明跟著參加了升二年級的考試,然後以第一名的成績升入了二年級。

放暑假了,梁朝明也沒有回家住,他去街道辦事處找到了街道辦主任,以每月2元的價格在一間大雜院裡租了一間房子。

街道辦幫他配了一張床,還借給了他一個爐子,一口鍋,一把湯勺。

柴火就得自己去城外撿了。

鑑於他的情況特殊,街道辦給他開了證明,把他的定量臨時從梁氏夫妻那裡劃了出來,不止米麵糧油,還有煤。

至於鋪蓋,就用了學校裡借給他的那一套。

至於錢的來源~~那不是每月扣梁向西夫妻倆8元嗎?

每月8元,明面上足夠他生活了。

而且之前每月交到學校裡的8元,其實也沒花完,除了他從學校會計那裡每月支取的飯票菜票外,就是每月扣五毛錢的住宿費了(包括了集體用水用電。)

這樣每月的花費差不多在五元左右。

所以放暑假時,他去財務室結算,財務這裡又退了一部分錢給他。

這樣一來,表面上是足夠他生活了,而實際上他吃的基本都是空間裡的物資。

租的這間房子很小,總共不到十平方,但也足夠他一個人住了。

大雜院很亂,除了原有的房屋,還有許多危建,不過都是住房們以搭建灶房的名義,在街道辦申請過了的。

表面上的梁朝明一窮二白,所以哪怕只是暫住,也沒有人惦記他。

倒是有幾個大雜院的孩子欺生,想給梁朝明來個下馬威,結果自然是被嚇回去了。

為了維持自己的人設,梁朝明從街道上領了點糊火柴盒,做老鼠夾之類的手工活,每月也能收入個五塊錢。

學校開學時,他去街道辦找主任商量了一下,最終街道辦主任同意依舊把房子以每日兩元的價格租給梁朝明。

畢竟那8元每月都有剩餘,足夠支付房租了。

而且梁朝明暑假期間也掙了點錢。

至於吃飯,依舊是在學校食堂,晚上那頓就打好了帶回家吃。

學校的鋪蓋也退回去了,用手裡的錢自己買了一套。

一晃又是一年過去了,在梁朝明的強烈要求下,他直接參加了升四年級的考試,並不出意外的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

倒不是梁朝明想為這夫妻倆省錢,而是跟一群小孩坐在一起太煎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