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人人都想攻略我5(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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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期未定,為了不耽誤公司的工作,所以辭去身上的職務,請領導批准云云。
於經理的雙唇都抿成了一條直線,請領導批准個屁呀,這明明是已經先斬後奏了,都直接不來了,他批不批准又有什麼關係?
於是他將辭職報告下載出來,列印下來,在上面簽上了同意二字。
梁設計師確實是有點本事,但公司裡也不是非他不可,十幾個設計師呢,少了哪個公司都一樣轉。
不過這個小梁也太不像話了,就算是要辭職,也得提前說一聲不是,他這邊好安排人接替他的工作,哪有這樣辦事的?一聲不響就走了!
梁朝明租好了單身公寓,就換上舊手機卡,給原房東打了個電話,表明他已經離開了那座城市,房子他不租了,大門上的鑰匙他放在了屋裡。
至於他安裝在木板上的那把鎖的鑰匙,他倒是沒有留給房東,但那把鎖是他自己買的,給房東留言,讓他直接把那把鎖撬了就是。
他還有半個多月的房租也不退了,還押了一個月房租作為押金,梁朝明也不要了。
發完資訊,就換回了新的電話卡。
他租的這套單身公寓,算是個拎包入住的,基本的傢俱家電也都有,廚房用具也都齊全,鋪的蓋的穿的這些,也都在他空間裡裝著。
包括米麵,糧油,蔬菜,他空間裡也都不缺,也就是說暫時不需要出去買東西。
不過也不能坐吃山空。
想著原主好歹也是個氣運之子,現在原主轉運才沒多久,認識那些奇葩的攻略者,時間也不長,就算是被吸走了點氣運,現在的氣運數值也是很可觀的。
那麼,乾脆去買彩票吧。
反正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永遠都不可能打工的。
要麼就鹹魚,要麼就自己做老闆。
用手機導航了一下,然後就悲催的發現,離著他最近的一個彩票銷售站,距離為2.5公里,有點遠。
主要是梁朝明沒有車,順便查了一下地鐵和公交,發現無論坐哪個,到站後都要走不短的距離。
正猶豫不決的時候,猛然一拍腦門!
為什麼不打個車去?
他在乎這點小錢嗎?
他付不起計程車錢嗎?
當然不是。
梁朝明本人當然是不在乎花這點小錢,但這具身體是原主的,他只是暫居,緣主以後還是會回來的,所以他這是受了原主摳門的影響?
要出門,第一選擇竟然是坐公交和地鐵!
腦子裡竟然就沒有打車這個概念!
也是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