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殺人狂魔2(第1/2頁)
章節報錯
確定了房內沒有其他人,梁朝明再次來到浴室門口,先是仔細的觀察了一下里面的情形,才輕手輕腳的走進去。
率先將吹風機的插頭從電源上拔下來,隨後把浴缸裡的水放了,拿起旁邊的吸水拖把,將地上的水吸掉。
這才對著浴室的鏡子檢視這具身體的樣貌。
目測身高大約1米76左右,身材中等偏瘦,一張臉還算清秀,只是眼神看上去有些陰蟄~~白眼球佔比太高。
面白無鬚,五官看上去有點平平無奇,如果不看眼睛,是那種走在人群中不會被人記住的臉。
並不是說他那雙眼睛出彩,而是那雙眼睛出戏。
在洗手檯上還放著一副金絲眼鏡。
看來原主還是個近視眼,不過樑朝明現在完全沒有近視的感覺,想著是不是那顆果子將自己的身體給改造好了的同時眼睛的近視也順帶著治好了。
將那副眼鏡拿起來架在了鼻樑上,茶色的鏡片遮住了眼中的陰蟄,看上去倒有幾分斯文敗類的感覺了。
他現在對原主的資訊一無所知,甚至就連原主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畢竟他穿越的這些世界,雖然原主的名字大多都與他一樣,但也有例外的時候。
萬一這次就是例外呢?
梁朝明開始在家裡折騰來折騰去的找東西來,沒用多久,就將整潔的屋子翻得亂七八糟。
別說,他真找到了原主的手機。
竟然是在客廳裡沙發的夾縫裡,也不知道是無意中掉進去的,還是原主刻意藏在裡面的。
除了手機之外,還在衣櫃裡找到了一個黑色的手拿包,裡面放了幾張銀行卡和身份證。
原主的名字叫梁志明,今年23歲,大學畢業剛參加工作的第1年多,目前在一家裝修公司做電話銷售。
手機的工作群裡可以看到他的資訊備註。
梁朝明有些無奈,他也還找到了對方的工作證,但工作證上並沒有公司的地址,所以梁朝明只好根據工作證上的公司名稱,在網路上查詢了公司的地址。
順帶還查詢了一下他的工作內容,不過看完就皺起了眉頭。
他沒有原主的記憶,以前也沒有過這一類的工作經驗,不知道原主的工作該怎麼展開。
所以梁朝明決定明天過去辭職。
手機的軟體上顯示著,他有1萬多塊錢的存款,所以哪怕是暫時不工作,這一筆錢也足夠他用了一段時間了。
關鍵的是如何找回原主的記憶,搞明白他的任務,否則誰踏馬的知道殺殺殺是什麼意思!
只是原主手機裡的有用的資訊很少,這傢伙懶得連朋友圈都不發,現在他的朋友圈還是一片空白,一條動態都沒有發過。
如果僅僅從手機上來看,自己的猜測似乎是錯的,原主對方是個再正常不過的人,根本不像他猜測的是個精神有問題的。
此時看看時間,正是晚上8點多。
從窗戶探出頭去往下看 下面的霓虹燈閃爍著,看這高度,原主住的樓層高度至少在15層以上。
想到這裡,他忽然發現了一點不對勁,趕緊回去再次拿出原主的身份證:春陽小區44棟401!
身份證上是4樓,可現在從這個俯瞰的高度來看,明顯不止四層那麼高。
所以,原主住的這不是他自己的房子?
難怪這房子裡給人的這感覺冷冰冰的,一點也沒有人氣,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能解釋的通了。
恐怕原主也沒有將這裡當成家吧?
只當成了一個暫時棲息的港灣?
梁朝明決定到樓下去轉轉,既然沒有原主的記憶,也沒有劇情,那就先從熟悉周圍的環境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