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第1/3頁)
章節報錯
「有沒有說下一站到什麼地方去?」
「好像是阿姆斯特丹。」
「嗯。」
「她英語相當流利,應無問題,不過」「不過什麼?」
「帶著嬰兒,怎麼走得遠。」
嬰兒?周萬亨霞驚了。
「剛會走路,十分可愛,但明顯地乏人照顧,小衣服不夠大,也洗得不夠勤快。」
半晌萬亨才問:「那孩子叫什麼?」
大統華的店主想一想,「姓周,她叫她寶寶。」
這時的周萬亨已非吳下阿蒙,可是聽到這個訊息卻還是氣得說不出話來。
這女子至今還在剝削他,他連她的手部沒碰過,她卻誣捏孩子屬於周家。
半晌,他才告辭離開大統華。
他正式找了一名律師。
那女律師是李茲大學法律系畢業生,剛出來工作,年輕、熱心、有朝氣,叫馬玉琴。
一聽個案,噫地一聲,「不得了,此事可太可小,將來爭起產業來,可真麻煩了。」
周萬亨低下頭,「我沒有錢。」
「那麼,名譽也是重要的。」
「可以怎麼做?」
「我方在全國登報一星期請她出來見面,如不,則單方面申請離異。」
不知怎麼,此刻萬亨經已死心,生命太苦太短,不值得為這樣一個女子死纏爛打,你若無心我便休。
馬律師送他出門,忽然很關注地問:「北愛局勢如何?」
萬亨訝異,「你怎麼知道」「你襟上十字英勇勳章只在彼處頒發。」
讀書人見識多廣無所不知。
萬亨欠欠身離去。
這下他再也忍不住,立刻與慧群聯絡。
慧群聲音十分鎮靜,可是有一股喜孜孜之意在八十哩路外都感覺得到,「回來了,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萬亨只是笑。
「我馬上回來見你。」
「不必這樣鄭重,暑假過後」「這悶死人了,我巴不得立刻走。」
女大不中留。
一邊有家長關心地問:「那是誰,因因,你同什麼人說話?」
電話已經結束通話。
這次見到慧群,他與她談到將來。
「我記得你說過不想在此居留。」
「你有什麼建議?」
「對打理一家酒館可有興趣?」
慧群只是笑。
「可予你百分之十股份。我與父兄各佔三十。」
「無功不受祿。」
「工作十分辛苦。」
「我還是比較喜歡白領身份,下了班客串則不妨。」
「倫敦近郊有一個新區叫伊士頓,半獨立洋房還算廉宜,要不要去看看?」
慧群忽然醒覺到這是他含蓄地向她求婚。
她有點茫然,抬頭看看夏日輕柔的藍天白雲。
要退縮的話,現在還來得及,不然,就得一輩子與一間酒館主人廝守,每日到了鍾數打鈴逐客,在後巷監察夥計把啤酒桶抬進地庫┅┅
他父母思想古舊保守,寸步不離唐人街,他小時候沒把書讀好,英語口音與文法全不對,老實說,連他的粵語亦帶奇怪鄉音,與城市人說的不一樣。
可是有很多時很多事,一個人需聆聽她的心。
她聽見自己說:「明日去伊士頓看看。」
她只知道,與他在一起,無比歡欣。
倘若這還不足夠,也太貪心了。
將來怎麼樣走著瞧吧。
萬新問:「仍是那個大學生?」
「是。」
「那麼,這個要你覆電的女律師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