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私下和解的不作數,不在統計範圍之內。”

“脈絡寧是治療股骨頭壞死療效穩定的一款藥,他的過敏反應機率很低。”

“再低的機率也只是機率,遇到的時候就是百分之百。”

“請問您父親現在是什麼狀況,主治醫生是什麼態度,骨科醫院是什麼態度,你們想要如何處理?”

張記看向張華,張華沒有說話,張記說道。

“我父親現在在重症監護室裡監護,主治醫生的意思是植物人或者腦死亡機率很大,目前不確定是哪一個。”

“我們的態度是要一個公道,想要儘快接著這件事。”

沉默一會,律師說道。“植物人有鑑定的方法,不說鑑定標準,單說時限要求在6個月以上,這是很多家庭和個人承受不了的時間期限。”

“腦死亡沒有標準,國際沒有標準,國內也沒有標準。而腦死亡的症狀和植物人症狀極其相似,也要做鑑定分析。”

“以我10年從業經驗推斷,植物人和腦死亡的鑑定統一為植物人鑑定,而不是腦死亡鑑定。”

“醫療糾紛案件解決手段很簡單,第一步司法鑑定,有了司法鑑定報告,法院起訴,判定雙方責任,法院依據鑑定報告判定責任。”

“而脈絡寧藥效過敏不排除身體原因,如果不是藥物過期、護士注射有重大安全隱患等,主要責任是病人的體質,這是不利於病人的責任劃分。”

“比如是藥物過期,醫院是全責;護士注射過程有安全隱患,醫院責任是70%;而病人體質過敏,醫院的責任是20%。”

“所以司法鑑定有利有弊,不一定對病人有利,也不一定對病人有害。”

張記、張華對視一眼,猜測責任的比例。

病房沒有監控,無法證明護士注射過程有重大安全隱患。

而注射的脈絡寧被醫院收起來,過去三天時間,無法確定哪一瓶脈絡寧是張樑子注射的脈絡寧。

骨科醫院有50到80位病人,沒有人對脈絡寧過敏。

而衛生局的反饋,張樑子是第一例脈絡寧過敏的醫療糾紛案,沒有參考的經驗。

“律師,你的建議呢?”

律師說道。“我有兩個建議,你聽聽,然後自己做決定。”

“第一個建議是走公,先做司法鑑定,然後法院起訴,按照流程走。”

“第二個建議是私下和解,骨科醫院賠償一筆錢,簽訂和解書。”

“兄弟,我知道你有錢,你有讓你父親住在醫院裡的錢,這點錢對你來說不是大事。”

“事情卡在這裡,不是錢解決的問題,也不是人性卑劣的體現。”

“法律有明確的條文規定,農村戶口、城市戶口醫療糾紛賠償比例,而且有詳細的計算公式,計算賠償金額。”

“農村戶口上限是50萬,這是醫院全責的條件下,最高賠償50萬。”

“醫院全責的情況一般條件下不存在,個人多少都有責任,這是不需爭執的問題。”

“18起脈絡寧過敏醫療糾紛案中,賠償金額最低是12萬,最高是39.4萬。”

“就算是判定植物人,賠償金也有定額,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高。”

“人的肌體需要進食和運動保持活性,長時間躺在病床上,所需要的費用會比想象中的高。”

“慢性死亡是件件,賠償金更是對活著的人的懲罰,怎麼做都是人性最殘酷的一面。”

“你可以手機百度賠償金計算公式,植物人賠償計算公式,然後算一筆家庭開銷賬。”

“你我最終的生命是死亡,但意外死亡時,量化人的生命時,生命真的沒有被尊重。”

深呼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