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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沒想到《哈利波特》竟然是如此龐大的一個系列小說,而且整個系列秦風都已經胸有成竹了。
作為出版商,他們太明白其中的利益了,只要第一部一炮打響,那後續幾部的暢銷都將順理成章,只需躺著數錢就行。
想通這個關節,兩家公司人員眼睛就有點發紅了,每個人都透著勢在必得的決心。
其餘人聽到這訊息,也都驚訝不已,手筆太大了!
……
一番震驚和議論之後,秦風說到了最重要的出版合同。
他明確告訴兩家公司,出版合同只授權他們出版文字小說,其餘所有權利,如電影改編權、漫畫改編權、電子閱讀版權等,都將自己保留。
現場又是一片喧譁,兩家公司對這條都有異議。
英國佬想得到更多,尤其電影改編權,是他們此行的重要目標之一。
華夏公司倒沒有太過於堅持,他們當然也想多得到一點權利,但得不到也不會影響合同簽訂。
對於兩家公司的異議,秦風予以了堅決拒絕,他斬釘截鐵地說道:
“除了文字版授權,小說其餘權利一概不會授權、轉讓,如果不能接受,那就不用往下談了“
看到他態度這麼堅決,考慮到這本小說可能帶來的巨大收益,兩家公司只能接受這個條款。
現場也有人不理解,不明白他為什麼堅持保留這些權利。
只有林陽明白原因,不過他認為秦風是在做春秋大夢。
竟然想指著一個系列小說變成億萬富翁,這不是做夢是什麼?
兩家公司接受這個條款,秦風心裡頓時放鬆許多,他生怕在這裡談崩,現在的結果無疑是最棒的。
他肯定不會給對方解釋,這些保留的權利將會多麼珍貴,當然,可能他說了對方也不會相信。
最大的難題解決了,接下來就是小說出版地域的問題。
依秦風的意思,中文版授權給華夏出版公司,由他們在全球出版發行。
其他語種的版本則授權給貝紳公司,同樣全球發行。
但兩家公司的出版業務有很多重合之處,華夏也有外文書籍出版,但他們在海外的發行渠道差貝紳太多。
貝紳同樣有中文出版業務,他們在中國的發行渠道又差了華夏十萬八千里。
這就需要兩家公司協調了,所以秦風把這個問題丟擲來後,就坐山觀虎鬥,開始和律師討論合同了。
兩家出版公司則展開了一場唇槍舌劍,為各自爭奪利益。
雙方互不相讓,爭得面紅耳赤,就差直接開戰了,會議室裡變得非常熱鬧。
……
二十分鐘後,兩家公司達成了協議。
如同秦風設想的一樣,華夏公司放棄了出版外文版的權利,貝紳公司則放棄了出版中文版的權利。
發行地域沒有做任何限制,都是全球發行。
而且他們約定,在各自勢力範圍內不給對方銷售設定障礙,在公平友好的環境下展開競爭。
這結果當然是秦風最願意看到的。
接下來秦風又和他們約定了小說出版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小說必須上市銷售。
如果超過這時間,秦風有權取消合同,並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
同時,秦風要求出版公司配合自己進行宣傳,自己也會配合出版公司的宣傳活動。
對出版日期限定,兩家公司沒有異議,這是出版合同的常規條款,沒什麼可說的。
但他們對配合宣傳則有點不太理解,不知道秦風準備怎麼宣傳。
難道他有什麼不為人知的花招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