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衙門可以分給他一些土地,一般是20畝或者30畝左右,提供給農具,耕牛和種子,由其一家耕種,到時候,酌情上交實物。

這樣的人,算是待遇比較好的,不象官莊裡的犯人那樣,受到許多監管,可以自主耕種。只要不逃跑,每月的初一和十五到衙門裡報到一次,就跟一般的平民百姓沒有太大的區別。

對這些人的監管之所以比較寬鬆,是因為他們攜家帶口的,一般不會逃跑,即使想逃跑,也非常不方便。不像孤身一人來的人犯那樣,在這裡無牽無掛,可以孤注一擲,不計後果。

第二種,就是來的時候帶了一些錢的,可以把他交給當地的地保來管理,允許其在本地自主謀生。他可以做些小生意或者耕作之類的事情。

第三種,就是會手藝的犯人了,也是交由地保進行管理,允許在本地自主謀生。

在這個時代,整個大德王朝,都還沒有後世的現代監獄那樣全天候地關押犯人的形式。

各地縣、府、省以及刑部的大牢,只是個臨時羈押未決犯的場所,類似於後世的看守所和拘留所。一旦犯人的判決下來了,就要送到各地執行刑罰了。輕罪的,執行完笞刑和杖刑,當場就放了。

重罪的,或徒,或流,就要送到外地去執行刑罰了。

所有的流放犯人,他們將來的出路,總的說起來,一般有五個。

第一個是終生流放。

這是最為嚴重的處罰,一般都是終生為奴的,象反叛、殺人、放火、劫囚、官吏貪汙、製造毒藥、屠殺耕牛之類的重罪,就屬於此列。

這樣的人,除非得到皇上的赦免,基本上這一輩子都沒有機會擺脫流放的命運,再也沒有回到出生地的機會了。

第二個出路,就是逃亡。

在這裡忍受不了苦役,或是思念家鄉親人,就要想方設法地逃跑。

這樣的事情,在哪個流放地都是常態。但是,真正能夠成功的,非常少。

一旦逃跑了,不僅卜奎衙門全力追捕,各地的衙門,也配合追捕。犯人們也可以協助緝拿。

從流放地到內地,關卡重重,一般很難突破關卡或者惡劣的自然環境逃出生天的。

第三個出路,就是在本地落戶為民了。

這是指的在配所表現良好,達到一定期限的,就可以轉變成普通百姓的身份。

朝廷也鼓勵刑滿的犯人,在本地落戶為民。這是為了充實邊疆人口所採取的措施。

一般的做法是編入本地民冊,分給土地、牛馬、農具,衙門借給建設房屋的銀子、口糧和種子。促進這些原來的犯人改惡從善,重新做人,讓其迴歸社會。

第四個出路,就是返回原籍為民的。

這也是針對那些安分守己,達到一定的服刑期限的犯人,可以返回自己的家鄉,重新入戶為民。

想要達到這個條件,也不必容易,一般都至少得在這裡做上十多年苦工之後,才能得到這條出路。

最後的一個出路,就是入伍從軍了。

這條路,風險比較大,弄不好,就掛了。

不過,風險大,機會也多。首先是要求比較低,待遇比較好。其次是運氣好了,立下了軍功,還有當官的機會。

在卜奎原守備衙門的大兵裡,就有不少是這樣的人。

由於今天天色已經不早了,賈珉就決定,明天再跟趙大海正式交接公務。

於是,就跟趙大海、吳敏求在辦事房裡面隨便聊天兒。話題多是他路上的見聞,帝都的見聞和卜奎本地的風情軼事,基本上不涉及公務。

這邊兒正聊天兒,就聽得後院出來一陣吵鬧聲,一個兵卒急忙跑進來,說後院老兵和新兵打起來了。

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