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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今日,她卻破了例。
“俠女,你吃肉的樣子真瀟灑。”
公孫朝儀正津津有味吃肉呢,忽然聽到一個聲音響起,一開始她沒有理睬,因為在她心中天大地大吃肉最大,可吃著吃著,她雙眼卻越來越大,嘴裡的咀嚼速度也越來越慢,終於在遲疑了三個呼吸後,公孫朝儀忽然瞪大雙眼,滿嘴肉的轉過頭來。
只見朱晨桓正面帶微笑的看著她,他的手裡拿著一張手絹,手絹是白色的,上面繡著一對鵪鶉,當然公孫朝儀威脅朱晨桓叫它鳳凰。因為這就是公孫朝儀女俠身上所帶有的唯一一個能顯示女子配飾的東西。
“小……小乞丐!?”
公孫朝儀胡亂嚼了兩口,將嘴中肉嚥下去後,一臉興奮驚喜的樣子。
聽到公孫朝儀熟悉的稱謂,朱晨桓向前走了一步,一點也不介意的為公孫朝儀擦了擦嘴角的油漬,笑道:“你看我現在還是乞丐嗎?早就跟你說過我是有大身份的人。”
公孫朝儀從上到下打量了一下朱晨桓,當年遇到朱晨桓時,他還只是一個沒有束髮成年的小男孩,而此時已經是一個英俊瀟灑的俊俏青年了,看著朱晨桓身上的華貴衣服,比自己這身自認為最好的衣服華貴了不知道多少倍,這讓她稍微有些氣餒。
當年的小乞丐現在都翻身了,可自己還是默默無名,就連做的行俠仗義的事也沒有幾件好意思提起來的,如果真要值得說上一件事,或許就是自己現在正在追殺採花大盜這件事了。
公孫朝儀一把抓過朱晨桓手上的手絹,看著上面自己的作品,她兩隻眼睛頓時就彎成了月牙,小酒窩凸顯,讓小二眼睛都看的直了。
“你還留著它呢?”
“本來是想丟了,但怕萬一哪天遇到女俠,見你一嘴油,用自己的手絹來擦肯定會心疼不少,所以就留著給你擦嘴了,重複利用環保又省錢。”
朱晨桓還是一如既往的喜歡調笑女俠,可女俠卻沒有一點不渝,她看著越加英俊的朱晨桓,心裡也知朱晨桓此時身份必定不同往日,但朱晨桓待她卻仍舊與當年一樣,願意給自己這個一點都不淑女,又總愛打打殺殺的女流氓擦嘴。心裡說不感動,那是真的,可不懷念,那又是假的。
兩人拼桌坐在一起,很少喝酒的朱晨桓又一次破例,與女俠公孫朝儀對酒當歌,人生四大喜,他鄉遇故知算一喜,即使對朱晨桓來說石玉城不算他鄉,可遇到少數幾個能夠真心相待的故知,也還是值得慶祝的。
“可以啊朱小子,你現在到底是什麼身份啊,出門還帶倆護衛?”
公孫朝儀吃過酒肉,用牙籤剔牙說道。
朱晨桓見她這一點淑女都沒有的樣子,不由得苦笑道:“你也老大不小了,就不能淑女一點,其實看你這樣貌,除了我這麼挑剔的人,找個夫家不難,可你總是不顧自己的姿態,嚇都把人給嚇跑了,誰敢娶你啊。”
聽到朱晨桓的話,公孫朝儀先是一怒,敢當面說本女俠的不好,是不是皮癢了?可她仔細一想,臉上憤怒之色更重了,什麼叫除了你這麼挑剔的人?你還看不上本女俠是吧?
只是再想,公孫朝儀卻又恢復了平靜,只見她拿起劍鞘,指了指朱晨桓,道:“甭廢話,本女俠問你的話還沒回答呢。”
見公孫朝儀臉色瞬間三變,朱晨桓也瞧著有意思,只是見自己想法被識破,他也有些懊惱:“可不可以不回答?”
“你怕什麼?”
“我怕你要死要活非要嫁我。”
一秒,兩秒,未到三秒。
朱晨桓刷的一下就從凳子上蹦了起來,向著外面跑去,而他剛剛坐的椅子也在這一刻被劈成兩半,接著便見女俠公孫朝儀一臉怒火的拿著閃閃發光的寶劍,就向朱晨桓追著看去。
“臭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