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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唐,你上過專案,你熟悉情況。”
到江城需要四個多小時,閒著也是閒著,唐副所長乾脆介紹起案情:“當時4號碼頭晚上很熱鬧,附近有港務局的宿舍區,有海員俱樂部,紅極一時的友誼商店也在那兒。案發當晚,被害人去海員俱樂部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之後一個人騎腳踏車回市委機關幹部宿舍,沒想到這是一條不歸路,再次發現她時已經是一具屍體。
第一個發現屍體的是一個清潔工,打掃衛生,起得很早,清理垃圾時發現屍體被扔在馬路邊一個水泥澆築的垃圾箱裡。我們仔仔細細勘查,發現第一現場距垃圾箱不遠,並且在草叢裡找到了兇器,一把這麼長的匕…首,上面有被害人的血跡,但沒提取指紋。”
科學在發展,時代在進步。
當時許多無法偵破的案件,在現在的技術條件下完全有可能破。
韓博追問道:“後來呢?”
“走訪詢問,組織警力排查,全市有前科的,遊手好閒的,當晚參加過婚禮的,有一個算一個全在摸排之內。走訪詢問沒找到目擊者,摸排沒發現具有作案嫌疑的人,於是頂著壓力傳訊她丈夫,安排民警去她就讀過的學校,去她老家,結果一無所獲。”
“匕…首呢?”
“匕…首是唯一物證,當時把它作為調查重點,不知道問過多少人。是用鋸木機鋸條自制的,之前沒人見過誰有那樣的匕…首,這條線也就斷了。”
“什麼樣的匕…首?”
“兩面開鋒,刃長不到20厘米長,柄上纏有粗布條,握住不容易滑,不容易傷到自己的手。現在很稀少,以前很多。”
這樣的匕…首韓博還真見過,小時候自制過很多工具和玩具。
用小鋸條做刻刀刻喜聯(類似於窗花),用鋼絲皮筋起來做“手槍”,想到匕…首把上的粗布條,韓博沉吟道:“雖然過去十一年,要是兇器沒丟,我可以試試能不能從上面提取到嫌犯的dna。”
他能從雷…管上提取到dna,一樣能從匕…首上提取到,只要上面有,
唐副所長眼前一亮,啪一聲勐拍了下大腿:“那麼重要的證物,應該不會搞丟,可以打電話問問港口分局,讓他們找找。也可以打電話問問韋支隊,他是當時的專案組副組長,肯定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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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特別感謝好書就追(我們的盟主,牧閒的老書友)再次打賞,感謝中信阿泰、一個西瓜不長皮、psdm和cgfhfyy等書友的打賞,讓你們破費了,謝謝!(未完待續。。)
第三百五十四章 股東大會(求訂閱)
“統一思想”工作進展順利,“良莊人自己的銀行”成立五年來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股東大會如期召開。
以前小事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說了算,大事鎮裡說了算。
材料上的第一次股東大會是在老良莊鄉政府三樓會議室開的,老盧“欽點”10個股東代表,算上他、焦漢東、老馬、老袁和韓博在內的幾個一樣入過股的鄉黨委成員,把另外800個股東給“代表”了。
現在的董事會和監事會就是在那次股東大會,確切地說應該是“股東代表大會”上產生的,並且股東代表連自己都代表不了,更不用說代表別人。
包括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總經理、副總經理人選在內的所有決策,全是他跟時任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焦漢東作出的。
他倆才是“代表”,整整代表830個股東!
結果可想而知,被逼入股的八百多名股東有股權,沒話語權,沒知情權,更不用說投票權。
股東遇到難事,想去基金會貸點款,一樣公事公辦,不管你是不是股東。
既不允許用股權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