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黃小河離得近,會從柳下河大橋卡口直接開皮卡過來,沒想到教導員陳興國親自迎接,讓吳永亮開越野車過來的。

“這麼快!”

“坐飛機的,沒坐火車。”

陳興國拍拍吳永亮肩膀示意開車,旋即看著他略顯憔悴的面孔問:“機票呢?”

“去bj是私事,不是公事。我是局黨委成員兼分局局長,要以身作則。機票留下作紀念,不能拿到財務去報銷。”一夜沒睡好,又坐半天長途車,韓博真累了,說話帶著幾分有氣無力。

來回機票要花三千多,相當於普通民警半年工資。

想到他家有的是錢,陳興國沒再提車旅費,低聲道:“其實你用不著這麼急往回趕的,雖然是命案,但這起命案跟其它命案不同。被害人身份不明,從哪兒漂來的都不知道,又出現在兩市交界的河中央,一點頭緒沒有,根本無從查起。”

“沒查?”

“查,怎麼可能不查。”

陳興國關上車窗,一五一十介紹道:“接到我們彙報,刑警大隊技術中隊連夜過來勘察現場,屍體是從河裡撈上來的,哪有什麼現場。拍了幾張照,通知殯儀館把屍體拉去冷藏。說是今天解剖,報告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出來。

張局、石局和李大早上過來看了看,召集我、劉旭及程文明開了個小會。不管怎麼樣也是一起命案,要成立專案組,決定由你兼任組長,王解放和程文明兼任副組長,批了5萬經費,偵查工作以我們分局為主。”

刑警大隊沒特別厲害的刑偵專家,就算有,遇到這樣的案子一樣頭疼。

由最熟悉轄區情況的分局負責偵破,應該算一個比較合理的決定,畢竟分局有刑警中隊。

局裡讓自己兼任這個專案組長,並不是要自己跟刑警一樣去走訪詢問、收集線索,只是以此體現局黨委對這起案件的重視。不管怎麼說自己也是局黨委成員兼分局局長,掛個名,可以做一些組織協調及後勤保障方面的工作。

意料之中的事。

韓博想了想,問道:“王解放到了沒有?”

“到了,又出去了,跟程文明簡單分了下工,各帶一隊民警,他負責走訪詢問河岸兩側的商店、居民、船主,同兄弟市縣公安部門聯絡,瞭解柳下河大橋南北十五公里段近期有無女性失蹤;程文明組織民警及聯防隊員,對河岸兩側展開拉網式搜查,往南搜五公里,往北搜五公里,看能不能找到第一現場或其它線索。”

“死者不是本地人?”

“我們瞭解過,寧益安心裡沒底一樣瞭解過,基本可以確定死者不是我們兩個縣沿河鄉鎮的居民。”

陳興國頓了頓,補充道:“省道車來車往,柳下河航道船來船往,鬼知道是不是異地殺人,跑我們附近來拋屍,並且屍體確實是群眾在河中央發現的,張局和石局讓我們先查,他們向市局彙報,看市局刑偵支隊會不會接手。”

河中央發現的,也就是說案件管轄權有爭議。

命案不是其它案件,不能“不破不立”。命案破獲率更不同於其它案件的破獲率,何況這不僅涉及到命案破獲率,同樣涉及到轄區命案發生率。

思崗治安一直不錯,一起命案破不了就是幾個百分點!

對於這種“有爭議”且直接影響縣局“成績單”的案件,局領導當然要據理力爭,至少要獲得上級的同情和諒解。因為這本來不關我們的事,我們遭遇的是“無妄之災”。

領導的事領導去操心,當務之急是這個案件怎麼破。

只要把案子破了,只要能把兇手抓捕歸案,大家日子都好過,局領導也用不著再為此“叫冤”,反而可以拍著胸脯慷慨激昂地說我們思崗縣局是負責任的,不管關不關我們的事,我們都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