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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你。只有這樣,你才可以真正的掌握住這些情報精英。至於被破壞掉的聯絡點和各大辦公點,這些只要有錢還是可以解決的。”
“現在格里躲我們還來不及,怎麼可能出來把我們所需要的資料給我們呢?”阮龍的話說了等於沒說,再次讓馮奕楓一陣失望。
“這不一定。”阮龍好像跟馮奕楓過不去似的,一會給他希望,一會又讓他失望。
“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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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難道忘記了格里那離婚的老婆和孩子了麼?只要我們找到她們,以此來跟格里交易,我想他為了家人的安全,肯定會妥協的。”
“他們都已經離婚了,格里還會關心他的老婆麼?”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阮龍再次搖搖頭,惹來馮奕楓的白眼也置若未聞。“就算他不關心他的前妻,那麼他的孩子呢?總不能連自己的骨肉都不管不顧吧?”
雖然說禍不及妻兒,但這次格里所做的,對馮奕楓的打擊實在是太大。馮奕楓本身就不是什麼好人,雖然有時會心慈手軟,但經過格里和大黑的出賣,差點就去海龍王哪裡做了女婿,他現在對敵人已經足以狠下心,不會再婦人之仁。
“那找到他的前妻和孩子了麼?”
“人雖然還沒有找到,可是已經知道他們的蹤跡。按照菲斯派去英國的人回饋的資訊顯示,莉蒂亞(格里前妻)和孩子早就把在英國的所有物業出售。在格里行動前幾天就已經從英國坐船去了冰島,然後再坐水上飛機到了格陵蘭島,在島上休息了兩天後,坐飛機去了加拿大,再從加拿大轉機去了紐西蘭。只是當菲斯的人趕到紐西蘭後,莉蒂亞的影蹤就消失不見了,他們還在紐西蘭找著。以我們對莉蒂亞的瞭解,她只是一個很普通的女人,雖然有點貪慕虛榮,但她根本就不可能走這麼繁複和隱秘的路線,所以我跟菲斯聯絡後,一致認為,莉蒂亞到紐西蘭的路線,一定是格里制定的。因為不管是冰島、格陵蘭島、加拿大和紐西蘭,都是我們情報觸角沒有觸碰到的地方,所以要從這些地方尋訪或者追查一個人,所花的時間和精力相對要大很多,這就給了他們足夠和充分的時間來躲避。”
眉頭深皺,馮奕楓道:“那還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找到莉蒂亞和孩子?”
“菲斯已經親自去了紐西蘭,要是隻有莉蒂亞和孩子,菲斯相信不用一個星期就可以找到她們。但要是被格里跟她們會合了,那麼事情就麻煩了。畢竟格里一輩子都是在搞情報,對於怎麼躲避和逃離都有著先天的優勢,我們很難預估到他的下一步倒底會怎麼做。所以菲斯希望我們能夠在香港阻住格里的腳步,讓他不能安然離開香港,這才能給菲斯時間去找到人。”
“可我們現在根本就不知格里在哪裡,他倒底有沒有離開香港也不清楚,這怎麼阻止?”想想就令人沮喪,馮奕楓已經讓黎經文發動了整個他可以調動的“十四k”所有人,在海陸空可以離開香港的地方蹲點守候,還開出了高額的獎金,只要找到人,生死不論,都可以得到五十萬港幣獎金。可事情都過去了好幾天,還是一點訊息都沒有傳回來。
“我相信格里還沒有離開香港,我當時打他的那一槍,雖然不足以致命,但他傷勢一定很重,還要在海里躲過我們的搜尋,在香港躲過幾萬‘十四k’混混的搜尋,更不敢去醫院就醫,所以他現在根本就不可能拖著傷重的身子離開香港。何況,他放在遊艇上的哪些支票、現金、匯票都被我們查獲,他哪來的錢可以跑路?”
“嗯”馮奕楓覺得阮龍的分析很對,想了想道:“你抓緊從臺灣、東南亞和日本調人過來,先把儲存下來的情報網路穩定住,不管花多少錢都不要吝嗇。還有,把格里的賞金增加一倍到一百萬,最好是能夠活捉,你們也要把人手調往格里最有可能出逃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