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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院,然後從大理寺和刑部抽調得力的人手補充進來,另外還有一些地方的御史與當地官員狼狽為奸,根本不重視朝廷的法令,更不可能賣力為朝廷效力,對於這些人,周重自然是毫不留情,甚至在整頓吏治之初,第一批殺的官員就是這些御史。
都察院想要完全轉變成周重希望的那個獨立的司法機構,肯定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不過在周重將刑部與大理寺,以及地方的司法機構完全劃歸都察院之後,整個都察院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獨立性,再加上他們本來就有監督百官的職能,如此一來,一個獨立監督大明行政權力的機構就完成了,而且正在行使著它的職能,這為周重整頓吏治也打下了一個堅實的基礎。
都察院的變動雖然牽扯到整個大明的權力機關,但是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容易的,一來都察院的權力本來就比較大,二來都察院本身也從中得利,所以都察院中的官員都對周重極其的支援,有了這些人支援,推動這項改革也就容易多了,至於另外一些官員的反對,自然有都察院的官員與他們打嘴仗,不過接下來的兩項改革就十分麻煩了,甚至讓周重也為之十分頭痛。(未完待續。。)
第四百九十八章 打破官吏壁壘
官吏兩個字一般都是合起來用的,但其實它卻是代指兩種人,第一個就是官員,第二個則是小吏,雖然這兩種人在普通百姓看來,可能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但其實彼此之間卻有著巨大的鴻溝。
官員是由朝廷任命的,在吏部有著正式的官籍,而小吏則是官員僱傭而來的人員,平時幫助自己處理一些公務,用後世的話講,官員就是朝廷的正式員工,而小吏則是臨時工,而且這個臨時工的工資還必須由僱傭他們的官員私人出,這也是為什麼官員們平時的開銷那麼大的原因之一,畢竟他們不但要養活自己一家,還要養活手下的一批小吏,若是再加上平時的應酬與禮尚往來,那開銷可就更大了。
大明的官員主要分為兩種,第一種就是透過科舉進入官場的,這種官員可以說是根正苗紅,日後有著很大的升遷空間,第二種則是國子監提供的生員,他們畢業後也可以做官,但前途卻不像科舉官員那麼光明。
除了上面兩種之外,另外還有其它的途徑,比如祖上的蒙蔭,皇帝的特賜,甚至還有一些小吏因為做的出色,同樣會被提拔為官員,但這種情況極為少見。後世的臨時工乾的時間長了,再找一下關係送些禮,還是有可能轉化為正式工的,但是大明的這些臨時工卻比較悲催,一般人來說,小吏極少能夠被提拔為官,大部分人都是一干一輩子,甚至他們死後。兒孫也會接他們的班繼續做。有些衙門甚至出現子孫三代同時為吏的情況。而且小吏就算是成為官員,也只能是低階官員,在官場上也很受歧視,根本不能與正途出身的官員相比。
小吏在地位上雖然不如官員,但你卻不能小瞧他們,要知道大明的官員與小吏的數量是不成比例的,比如一個縣城裡,真正的官員只有三個。分別是知縣、主薄和縣丞,除了這三人外,衙門裡的其它人都屬於小吏,可以說這些小吏才是衙門裡真正的主事人,再加上有些小吏幾代在衙門裡做事,積累了龐大的人脈和豐富的經驗,有時甚至連新調去的官員都要巴結這些小吏,否則他們根本就在當地呆不下去,由此可這些小吏的能量。
不過也正是這些小吏們升遷無望,一輩子都只能呆在原來的位置上。如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