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他在給梅塔的信中,也許也在同埃斯特爾的談話中,不斷提到分居和離婚。他有點想重新組織家庭,但一想到會因此而失去吉爾,便退卻了。

8 月,福克納決定攜妻女和兩僕人回好萊塢。他知道在好萊塢這4 年所攪亂的遠遠不止是他的寫作能力。此去也許又要一年。要挽救婚姻,他和埃斯特爾都需要認識和正視好萊塢在他們生活中的作用。兩處合在一起過日子,也許可以節省開支;換個新環境,也許能恢復兩人的生活秩序和穩定感,儘管恢復幸福絕無可能。

第七章注

(1) 福克納不得已而去好萊塢當電影編劇,猶如古猶太人被擄往巴比倫。

(2) 加利福尼亞州東南部靠近內華達州的一條狹長窪地,是北美最乾燥:最炎熱的地區。1849 年淘金熱中,一些尋找金礦者路過這裡,遭受極大因苦,幾致死亡,因此命名為“死谷”。

(3) 霍華德·霍克斯(1896~1977),美國導演。

(4) 瓊·克勞馥(1908~1977),美國電影女演員,獲1945 年奧斯卡獎。

(5) 赫曼·梅爾維爾(1819~1891),美國小說家,名著《白鯨》的作者。

第八章 巨人的兩大招(1936~1942)

1936 年8 月1 日,福克納到20 世紀福斯影片公司的攝影廠報到,同時在找房子,安頓家眷和僕人賈克·奧立佛和娜西莎·麥克尤文。不久找到一幢,就在聖塔莫尼卡北面,有傭人住房,風景優美,晴天可以看見聖蓋博山和卡塔利那島。房子離攝影廠太遠,價錢太貴,但是夫妻倆都喜歡,反正有汽車、有司機,薪水又不低,就此決定租下。

好萊塢的人也許會覺得這一家人生活隱秘。福克納工作之餘喜歡帶了吉爾去海灘散步、講故事,他喜歡看女兒跟別的孩子一起玩。但是,福克納和埃斯特爾已經覺得自己相當開放了,偶爾請客或出去作客。往來的人有鄰居瓦爾·盧登(編劇)

夫婦,有朋友本·沃森和朱厄爾·塞爾,還有名流,如克拉克·蓋博(1) 、霍華德·霍克斯一家和羅納·考爾曼一家(2) 。他們的環境很好,雖然還常為錢而爭吵,但已不是嚴重問題。可是,他們落入埋怨、妒忌、惱火和動武的老一套。日子一久,兩人重又貪杯,她經常酗酒,他則偶一為之。兩人開始向朋友們出示對方盛怒時留下的青紫傷痕。

福克納的苦水多半向梅塔·多爾蒂傾吐。福克納住在牛津時,梅塔同一個鋼琴家沃爾夫岡·雷布納好上了;現在雷布納去外地演出,福克納從牛津回來,兩人重又相愛,繼續談論他如何同埃斯特爾“達成協議”,離婚而不傷害吉爾、維多利亞和馬爾科姆。可是,福克納顯然知道離婚行不通,所以不作任何承諾。他對梅塔說:“這麼說吧,我要你永遠屬於我,但是,我不知道有沒有可能。”暫時滿足於渺茫的希望和零星的幽會,兩人繼續偷情;通常他倆去莫索弗蘭克燒烤店,或者在梅塔的公寓裡幽會。福克納和吉爾在海灘上玩時,梅塔偶爾也去。一天晚上,他讓她上家裡來晚餐,給埃斯特爾介紹說是本·沃森的朋友。梅塔見了埃斯特爾覺得她矮小、樵粹、神情哀傷。

後來埃斯特爾識破梅塔是誰的朋友,一翻臉變得兇狠潑辣。她願意作出安排,獨自過日子,但絕不同意離婚,不願意重新開始,不願意放棄她需要的這一切——

名氣、家庭和女兒。

梅塔害怕醜聞傳開,眼看自己30 歲生日即過,因此不敢繼續同福克納胡鬧下去,重又回到雷布納身邊。雷布納正式提出過結婚,9 月底以前,她還只不過由他說去,12 月同意結婚。她繼續同福克納見面,但主意已拿定。

福克納請她再“寬容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