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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在換衣服,很顯然,他剛洗完澡,身上還帶著水汽,長期被人虐待的身體上到處都是痕跡,甚至有的還是新的,帶著血絲,被溫水一衝,露出粉嫩的肉來。
他一點也不忌諱我的到來,慢條斯理的內褲,雪白的帶著鞭痕的屁股對準我,彎腰的動作讓他的屁股顯得更加挺翹,可是我卻注意到一個細節。
“你屁股上的胎記是天生的還是後來弄的?”
他像平常人嘮家常一樣笑笑,用手指著自己的屁股,“你是說這個?”
“恩。”
“這個是小時候用戒指燙的,我說我是個孤兒你信嗎?”
“信。”沒什麼不信的,只是有點不敢相信,居然這麼巧。
“那你願意聽聽我的故事嗎?”他穿好了內褲穿褲子。
“你說吧!”察覺到他對我沒有惡意,我找個椅子坐下來。“洗耳恭聽。”
“我是個孤兒,不知道自己的爸媽是誰?為什麼把我丟在孤兒院?我有記憶以來,就一直待在孤兒院,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我天生就有心臟病,活不了多久,所以他們才會選擇把我丟棄。
我不怪他們,因為如果是我,我也會這樣做,這是生存的方式,要怪只怪我自己不爭氣,為什麼會有先天性心臟病呢?”
“不是你的錯。”
作者有話要說: 這次真的只差一章了,完結有點捨不得。
☆、第 77 章
“如果別人也像你這麼想就好了。”他自嘲的笑笑,“因為心臟病的原因,一直沒人領養我,直到我四歲的時候,那時候我還小,記憶不太清楚,是四歲還是五歲也忘了,只記得燒的紅彤彤的戒指按在屁股上的疼痛,因為太疼了,所以我一直記到現在。
我不知道那有什麼用,平時疼愛我的哥哥們為什麼要這樣做,然後我就被他們送人了。
說起來我們還算有緣,我被送的那家就是你家,是你爸把我領養回來的,他開始不知道我有心臟病,對我很好,每天好吃好玩的供著,後來知道的時候很生氣,差點打死我,我不恨他,又恨不得殺了他,我甚至恨所有人,為什麼要把我送人?為什麼都不要我?早知道當初為什麼不趁我小時候直接殺了我?這樣我就不會受這麼苦。”他指著胸膛上的傷口,“你看,這是鞭上,還有蠟燭燙出來的。”他拉開胳膊上的袖子,露出手腕,上面一條條白痕,“這是我七歲的時候割的,我怕疼,又怕死,沒割的太深,這是我十歲的時候割的,我猶豫了好久。這兩條是十二歲的時候割的,那時候我已經開始發病,疼的厲害了我就想死。”
他放下袖子,沒在說下去,“後來我想明白了,我還沒有好好看過世界,怎麼能死呢!你猜後來怎麼樣了?”
“怎麼養的?”
“後來啊,我被人包養了,你應該知道,被一個老男人,下邊都沒用了,還要看我現場表演,哈哈哈哈哈……好笑不?”
“不好笑。”
“不好笑?那換一個!那個老男人身體不行了,心理就變態了,常常虐待我,還切了我的……,算了,說了你也不明白。”
“你不是說怎麼知道我不明白?”我明知故問。
“你想聽?”不等我回答他又繼續,“那我可說了,我那時候還是喜歡女人的,忍不住就去找了女人發洩,沒想到被他發現,他直接找人按住我切了我的……唉,不說了,想起來就難過。”他最終沒有勇氣說出來,其實我都懂。
“這就是你恨他的原因?”
“不全是,有很多,他不是好人,死了也活該。”他穿好衣服,隨意的靠在窗邊。“說起來你還有感謝我,如果不是我騙他過去,說不定你們還沒有這麼容易下手。”
“他身邊的保鏢也是你支開的?”身為整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