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我到錢塘邢某處。”曰:“夫人何不自行?”曰:“我枉死之鬼,沿路有河神攔截,非公用印文關遞不可,並求籤兩差押送。”問:“差何人?”曰:“陳貴、滕盛。”二人者,皆已故役也。後任官如其言,焚批文解送之。

邢公方在寢室晚膳,其妾忽倒於地大呼曰:“汝太無良!汝逼我死,乃禁我於東廂受飢餓耶!我今已歸來,不與汝干休。”自此,錢塘署中日夜不寧。邢不得已,再請道士作法,加符用印,封移錢塘獄中。鬼臨去呼曰:“汝太喪心!前封我於東廂,猶是房舍;今我何罪,而置我於獄乎?我有以報汝矣。”

未逾月,獄有重犯自縊死,邢因此被劾罷官。大懼,誓將削髮為僧,雲遊天下。同寅官有捐資助其衣缽者,未及行而病卒。

狐鬼入腹

李鶴峰侍郎之子鷁,字醫山,辛巳翰林,能詩文,兼好宋儒理學。燈下讀書,忽兩女子絕美,來與戲狎,李不為動。少頃,李晚膳畢,忽腹中呼曰:“我附魂茄子上,汝啖茄即啖我也,我已居汝腹中,汝復何逃?”即燈下女子聲。李自此兩目瞠然,若迷若痴,或以手自批其頰;或大雨,首頂一石跪雨中,衣裳淋漓,不敢入內;或對人膜拜,拉之不起。面色黃瘦,日漸不支。

鬼常借李君手作字與人酬答。其同年蔣君士銓往視之,問:“汝貌甚佳,何不來誘我而必從李君耶?”李手書二字曰:“無緣。”蔣又問:“汝絕世佳人,何為居腹中汙穢之地?”李手書二字罵曰:“下足。”

時江西巡撫吳公與侍郎善,乃招李往,為延張天師,設壇於滕王閣。齋三日,誦咒三日,其法官懸牌曰:“三月十五日拿妖。”臨期,觀者如堵,天師上坐,法官旁坐,令李跪,張其口向法師。法師伸兩指入其口,撮而擲之,一小狐如貓從口中出,呼曰:“我為姊探信,不料被擒,姊慎毋出。”腹中應聲曰:“唯。”方知腹中尚有一妖。

天師封符於壇,投之大江。李微覺神清,而腹中嘆息之聲大作,曰:“我與汝有宿世冤。因尋汝不著,故拉仙姑同來,不料反為彼禍,使我心轉不安。我愈不饒汝矣。”言畢,腹痛不止。天師問法官:“李翰林可救乎?”法官取鏡照其腹曰:“此是翰林前生冤鬼,非妖也。法籙不能治。”天師以告中丞,中丞亦無奈何,仍送李還家養病,遂卒。

怪詐人父

李玉雙孝廉家有婢,名春雲,頗有姿,年十五,李欲納為妾,與其妻有成說矣。春雲白日見瓦上一男子下,擁其髻而嗅之曰:“汝發甚香,當大貴,宜從我,勿從主人。主人處館窮儒,雖中舉,不過一教官終耳。你向主人言,命其讓我,且供我酒饌,我便贅汝家。”玉雙聞之大怒,然亦無如何。是夜,怪竟來與婢配合。婢求主人具酒饌,如其言,則日夜安寧;否則,飛磚擲瓦之禍畢作。玉雙不得已,與人謀將此屋招人承買。玉雙館於望仙橋施氏,不常在家。一日者,商人孫耕文來看屋,敲門,有蒼須老翁衣灰鼠袍出迎,搖手曰:“此屋是我祖遺,並未出賣,勿聽小兒玉雙妄語,私相授受,將來要受訟累。”孫大駭,走告玉雙,責以“父在,子不得自專。”玉雙曰:“先君亡已十餘年,家中並無此翁。”乃知為怪所揶揄,冒認為父,彼此大笑。

自後,人知屋有怪,屢賣不成。玉雙乃命婢父母領女還家,勿索身價。婢剺面剪髮,誓不肯歸。其母慮為怪所害,以繩縛之,捆載還家,另嫁一士人。怪竟不來。

皂莢下二鬼

丹陽南門外呂姓者,有皂莢園,取利甚大。每結實時,呂氏父子守之,防有偷者。一夕月下,其父坐石上看樹,樹下有蓬髮鬖鬖然從土中出,懼而不視,呼其子往曳之。有紅衣女子闖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