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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都巴結他,連城北以外的很多人也買他的帳,城北派出所長他可以和城東城西城南的所長稱兄道地坐一條船的不是。
但此刻,顏“公雞”的狂妄態度與對敏敏的無禮已讓他忍無可忍,這口氣嚥了,還算什麼男人?算什麼種?以後還有什麼臉在道上混?更何況從漠視學業,崇尚“混”字開始,他就給自己立誓要做人有種,不做哈巴狗對人搖尾巴,不做彈簧遇弱則強遇強則縮。因此,在兄弟們面前,他一直受到尊重,是大家公認膽氣最雄氣質最牛的豪哥,對他來說,混的信仰就是“頭可斷血可流,面子不能丟。”
他衝上前甩開顏“公雞”拉著敏敏的手再次嚴厲警告說,他媽的你給老子放明白點,別逼老子揍你。
顏“公雞”依然一臉狂妄不屑,把他當跳樑小醜一樣的洗涮說,也不知道你爹媽是怎麼教育的你,自知之明都沒有嗎?敢打老子,老子老爸是派出所長,你打老子就等於打共產黨,你以為你是誰,老子頭在這裡,有種往這裡打。說著他把頭往李志豪面前湊。
這下李志豪更是被逼到了死角沒有了退路,沒得選擇,就算顏“公雞”是天王老子老虎屁股他也沒話可說了,一個字,打,他順手抓起桌上的一個啤酒瓶,往他頭上揮下。
啤酒瓶破碎,顏“公雞”應聲栽倒,他那邊的人一見便吼叫著撲向李志豪。兩方的人頓時發生一場混戰,李志豪拿著破了的啤酒瓶亂戳,不少人被戳傷,他滿身都是別人的血。
直到刺耳的警笛刺破夜空,他們各自四處逃散。李志豪拉著敏敏,跑到一個光線很暗的巷子裡。敏敏關切的問他怎樣,傷到哪裡沒有,他說身上的血都是別人的,自己沒事,不用擔心。
敏敏開始有些後怕的說,你這次打的可是派出所長的兒子,禍事不小,我們該怎麼辦呢?
李志豪安慰她說,不該發生的已經發生了,天塌下來我頂著,沒事的。
她說,可是我不想你有什麼事。
聽了她這句話,他的心裡油然而升感動。覺得為她死都值,義無反顧。
他不敢穿著滿身血跡的衣服招搖過市,就讓敏敏去他朋友家借了衣服來換上,然後去找跑散了的朋友商量怎麼辦。
結果大家一致認為留下來凶多吉少。即使不被顏“公雞”喊人報復,也會被他老爸抓去公報私仇,所以還是外出暫避。一起的兄弟“夜貓”說他有一個很好的朋友在沿海混,可以去他那裡。
敏敏也決定跟大夥一起走。雖然還不知道顏“公雞”傷得有多重,但這次他的面子是丟大了,找不到李志豪,他一定會找敏敏,所以敏敏也跟著走比較安全。
到沿海去一個人得幾百塊車費,本來大家在束手無策時決定去搶。但“龍少”聽說了這事後趕來說願意替他們出全部車費。
“龍少”原名龍正行,是李志豪一夥爛兄弟中家裡最有錢的一個,從初中到高中大家一起玩時消費的幾乎上都是他買單。他一直在用錢為自己買義氣與名氣,想做個宋江一樣名聲遠搖大夥推崇的大哥。用他的話說,老子什麼都沒有,就是有錢。他讀的也是傷城貴族學校,與顏“公雞”同班,一山是不容二虎的,他與顏“公雞”發生過摩擦,但顏“公雞”比他後臺硬,他也只能被洗涮。
這次李志豪他們無意中打了顏“公雞”,他正中下懷拍手稱快,於是聞訊趕到慷慨解囊。李志豪一行五人要避,路費加雜用費要三四千,他自己不夠又找他的一些有錢朋友借了湊齊。大家都十分感激他仗義,他只說可惜自己當時沒在場,不然一定要藉機揣那死“公雞”兩腳。
然而,在車站買了車票等車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