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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我幹什麼?我沒有藝術細胞麼?」慕姍姍不滿道。
「那倒不是,是你的反應不夠快,不信我出個題目你試試。」林子軒提議道。
「試試就試試。」慕姍姍不服道。
「慕姍姍同學,請問,樹上騎個猴,地上一個猴,總共幾個猴?」林子軒提問道。
他們在這道腦筋急轉彎裡結束了晚飯,沿著馬路慢慢的朝前走。
他們一邊走一邊饒有興趣的看著周邊的店鋪,聊著一些瑣事,這些平日裡司空見慣的鋪面似乎有了全新的意義。
林子軒突然領悟到兩人約會並不一定要去什麼豪華的地方,只要在一起,哪裡都一樣。
就這樣走著就挺好。
於是,他們沒有去酒吧見識流行文化,而是沿著馬路逛了一趟夜市。
回到家裡,林子軒發現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那就是處物件真是花錢。
今天一天看電影吃飯,還有零食和來回公交車的費用,十幾塊錢沒有了。
他還沒拿工資呢,就算是拿了工資,也不夠這麼消費的,好在一個月只有四個星期天,看來要想辦法掙錢了。
正在林子軒琢磨掙錢的時候,他收到了一封信。
這是來自《詩鐫》的信件,他的詩歌會在下一期的《詩鐫》上刊載,稿費30元整。
詩歌的稿費這麼高啊!
林子軒頗為驚訝,自己要是寫上數百首詩不是發財了麼?
一般來說,小說是按照字數算錢,詩歌則是看詩人的名氣和詩作的質量。
因為他的詩歌是慕致遠推薦,所以《詩鐫》編輯部給了相當於著名詩人的價錢,新人的稿費沒有這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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