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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願意呆在部機關工作,非要下基層,非要去東廣,不就是想避開西南那個直轄市公安局種種做法有可能帶來的影響嗎?
去深正掛職之前,沒少研究那位境界明星的豐功偉績。
去年的情況不知道,前年有一份公開資料,2010年“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階段總結資料顯示,全市共抓獲涉黑涉惡人員3348人,立案查辦涉黑團伙案件63個、涉惡團伙案件235個。
可是據知情的朋友私下透露,那些被打黑物件大多為民營企業家。認真檢視該市法院的幾十份打黑判決書後發現,幾乎所有判決書的最後一頁,都有相同的六個字“沒收全部財產”!
這哪裡是打黑,分明是“劫富濟貧”。
那個市的經濟發展情況韓博不清楚,但對老家南港的經濟結構多少知道一些,民營企業只用三分之一的信貸資源,卻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支撐了80%以上的就業,把民營企業家搞得人心惶惶有什麼好處,不是搬石頭砸自己腳麼。
香港媒體關於那個市打黑的報道也不少,印象最深刻的當屬一個涉黑人員的罪名,其中有一條居然是:對打黑除惡和公安機關依法管理“頗有微詞”!
簡直讓人大跌眼鏡。
韓博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低聲問:“他們找過來了,北州市委市政府是什麼態度?”
“他們拿著手續來的,市領導能說什麼,總不能干預一個直轄市的公安機關辦案吧。但又不能坐視不理,段老闆在北州有兩個樓盤還沒交付,現在對房地產行業又是嚴控,銀行不敢放貸,如果一億多資金被划走就會留下一堆爛尾樓,供應商、施工方倒黴,交了款卻拿不到房的老百姓更倒黴。市領導沒辦法,只能給段老闆出主意,讓他來省廳找郝副廳長。”
第八百七十七章 麻煩南引
查處房地產開發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方方面面全要考慮到。
當年打擊郝英良涉黑團伙,儘管在收網前制定了好幾套預案,做好了充分準備,但還是造成了一系列“後遺症”。
涉案的那些房地產公司賬戶資金被工作組全面控制,正常的經營支出時間節點被打亂,導致大量違約行為,導致供應商、工程方失去信心,消極怠工,工程一再延期,結果交房時間最長超過三年。
據東萍市局的同事說,國資部門接管之後的公司一共發了五六次延期交房通知,很多業主要求退房,工作組整天忙著調停,政府最後也介入。違約導致的很些賠付沒有現金賠付,正因為拿不出現金,只能採用折中辦法,免除業主一年或幾年的物業費。
更重要的是,打擊郝英良涉黑團伙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尤其辦案程式進行的,不管因為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帶來多少麻煩,但誰也沒有對案件本身提出質疑,對最終判決也沒多大爭議。
作為主犯,郝英良不僅沒上訴,且認罪態度較好,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親屬同樣沒有到處上…訪申訴。
北州這個房地產開發商不一樣,首先,其合作伙伴到底有沒有違法犯罪存在許多疑點;其次,其合作伙伴在其公司到底有沒有股份要以事實為根據,不能因為幾年前的工商註冊資訊就這麼武斷認定。
北州市領導讓當事人來江城找郝副廳長幫忙,說明市領導對當事人及其公司的情況是瞭解的,對當事人也很同情,更不希望因為這破事導致當事人的公司停擺、工程停工。
如果主政的是老盧,事情就好辦了。
然而,這個世界上沒那麼多敢跟上級頂著幹,甚至不惜無視法律尊嚴頂風搞地方保護主義的領導。但話又說回來,北州市領導有其難處,畢竟他們要是搞地方保護主義,就是跟那位“打黑英雄”對著幹。
“打黑英雄”沒什麼好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