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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我們取證和送檢環節沒被汙染。這是我們在取證時做的筆錄,這是證據移交清單,麻煩你在這兒,還有這兒籤個字。”
檔案袋裡不是一紙公文,而是一疊公文,甚至還有一個u盤。
丁陽指指該簽字的地方,張瑩被嚇住了,下意識說:“丁所,反正不急在一時,要不等馮大回來再簽收。”
“也行。”
丁陽不是非要搞這麼麻煩,而是想讓這些物證具有證據效力,微微一笑,再次坐了下來。
“積案辦”情況特殊,刑警的級別比“主任”高。
馮大的話就是命令,事沒辦成不能不說一聲,張瑩找了個藉口走出辦公區,用手機給正在隆華分局參加案情分析會的馮錦輝發簡訊,把剛剛遇到的情況用簡訊匯報。
年輕的派出所長這麼做有其道理,馮錦輝並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對,乾脆提前散會,叫上分局刑警大隊的顧長浩一起往回趕。
趕到單位正好的午飯時間,案件現在歸分局管轄,馮錦輝讓顧長浩按辦案程式簽收,再讓張瑩帶顧長浩去技術處送檢,忙完正事回頭笑道:“走,吃飯去!吃在東廣,今天我帶你去嚐嚐最正宗的東廣菜。”
“馮大,隨便吃點就行了,沒必要搞那麼客氣。”
“你到了深正,我當然要盡地主之誼,”馮錦輝拍拍他胳膊,不無遺憾地說:“你來的不巧,韓局有點事回了江省老家。要是他沒回老家,這頓飯我想請都沒機會,他肯定會熱情接待。”
“韓局是市局領導,工作那麼忙,哪能驚動他。”老前輩太熱情,丁陽被搞得很不好意思。
“工作再忙也要吃飯,”經過大隊辦公室門口,馮錦輝猶豫了一下,邊繼續往樓梯口走邊笑道:“算了,不叫別人,就我們兩個,省得你不自在。”
這兒的行政級別高得驚人!
大隊長副處級,大隊沒有教導員而是政委,全是領導,跟領導坐一桌誰能吃好飯?
老前輩如此體諒,丁陽真有那麼點感動,正不知道該說點什麼好,馮錦輝掏出鑰匙,拉開車門,一邊招呼他上車,一邊介紹道:“小丁,我和學平是剛從你們那兒回來的,我們知道你們對7。11案很關心,跟別人肯定不能透露案情,跟你沒什麼好隱瞞的。”
不該打聽的不能打聽,但丁陽確實很想知道,不禁脫口而出道:“謝謝馮大信任!”
“王學東落網之後堅稱沒殺人,只承認案發當晚去過命案現場,承認因案發當日中午的事想報復被害人,承認取走了被害人的隨身財物甚至在被害人家翻箱倒櫃,入室盜竊這一條他肯定跑不掉。”
“他到現場時人已經死了?”
“他是這麼說的。”
“這就麻煩了,現場有他的指紋、腳印和dna,又有作案動機,甚至拿走了被害人的財物,真要是他乾的將來不管怎麼判那是活該,是罪有應得。如果不是他乾的,交代的一切屬實,他的話誰會相信?”
“所以我們前天專門重建過一次現場,發現他交代的細節與現場痕跡基本能對上。如果從你送來的衣服上檢不出被害人的血跡,或者應該有血跡的位置沒有血跡,只是褲腳或上衣什麼地方沾了一點點,那麼他的話可信度就比較高了。”
他們的部門不愧為“積案辦”,辦理案件竟如此謹慎。
丁陽受益匪淺,看著街道兩側的高樓大廈沉吟道:“但這些只能作為旁證,不能排除他的作案嫌疑。就算隆華分局不移訴,憑現在掌握的證據檢察院也會要求審查起訴。”
公安不是關著門辦案的,要接受檢察院監督,一起刑事案件不是公安局想不移訴就不移訴的。更何況嫌疑人確實犯罪了,如果只移訴其入室盜竊不提涉嫌殺人,檢察官一樣能從案卷中看出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