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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分局模式”(求月票,求訂閱)
跟夏志勇聊一會天,叮囑他注意交通安全,不要疲勞駕駛。問問周圍幾個群眾什麼地方人,要接的親屬從哪回來的,大概什麼時候到……
柳下派出所走漏風聲,打草驚蛇,“車匪路霸”如驚弓之鳥全嚇跑了,夏志勇稀里煳塗成為這裡唯一的黑車司機。他是“治安積極分子”,是所裡最可信賴的特情之一,只會支援配合所裡工作,不會跟那些跑掉的“同行”一樣截客、攔客、宰客甚至強賣客。
加之所裡警車時不時來橋頭巡邏,十字路口治安不錯,沒什麼不放心的。
“要是我們工作做在前面,跟現在這樣注重防範,不可能沒一點線索,不可能對交通肇事逃逸案束手無策,或許肇事車早找到,肇事司機早落網了。”
“韓所,對不起,我工作沒做好。”
“案發時你剛上任,幾個退伍兵沒報到。你既不熟悉情況,手下又沒人,不可能面面俱到。你沒什麼責任,我有責任。在良莊工作這麼久,非常清楚交通安全是眼前最大的問題,卻一直忙於其它事,沒重視,沒當成一件大事來抓。”
交通安全是交警隊的事,其他派出所根本不會管,你不僅管並且很支援駐所交警工作。
罰單沒開出幾張,沒為所裡“創造效益”。所裡反而擠出一筆經費,用於印刷交通安全宣傳資料。聯防隊員夜裡上路協助查車的加班費,一樣由所裡承擔。
黃小河越想越尷尬,乾脆岔開話題,低聲提醒道:“韓所,辦營運手續的事,您還是別替夏志勇問了。”
“為什麼?”韓博一頭霧水。
“全縣個體營運手續一個標準,各種稅費加起來一天15,一個月450,不管找誰一分不能少。如果乘客要發票,買發票的錢另算。一個月五六百塊錢,大多司機交得起,關鍵一辦營運手續就是營運車輛。
人十幾萬買輛轎車,投資那麼大,到底能不能賺錢,能不能收回本,心裡根本沒底。可報廢年限卻規定死死的,8年報廢,8年之後就不能上路。當我面夏志勇點頭同意,估計心裡不太情願。”
又是好心差點辦成“錯事”。
淨想著他欠一屁股債,賺點錢不容易,不能被運管重罰,居然忘了營運車輛到期下線強制報廢這回事。非營運車輛一樣要報廢,但不像這樣只能跑8年。
韓博勐拍了下額頭,苦笑道:“忘了,真沒想起來。”
“說不定他生意好,不在乎。”
“我所長,你交警,跟我們他不好說,明天讓小單問問。想辦就幫他辦上,不想辦就算了。反正滿世界黑車,不在乎多他一個,而且非法營運又不歸我們管。”
………
那幫兇神惡煞般地黑車司機很難纏。
風聲緊,跑無影無蹤。風頭一過,捲土重來。
吃一塹長一智,捲土重來時會更小心更謹慎,再想抓他們把柄很難。何況存在即合理,有時候老百姓遇到什麼急事,確實有找黑車送一下的需求。
現在是治標不治本,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有想方設法解決轄區群眾的出行難。
解放思想,必須解放思想。
想到省道上南來北往的長途客車,一個計劃浮現在腦海裡,正推敲其可行性,外面傳來汽車引擎聲。
“小韓,小韓,我回來了,你那會打電話有什麼事……”
老盧一如既往地滿面紅光、滿身酒氣,但沒醉,走路很快很穩,風風火火,一邊嚷嚷著一邊“蹬蹬蹬”跑上樓。
“盧書記,您先坐,我去泡杯茶。”
“不用麻煩,我有,從飯店出來時泡的。”老盧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