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敏秋嚇一跳,這麼早起來做什麼?她摸到床邊的火鐮,點亮了蠟燭,只見楊元慶穿一身普通計程車兵軍服,正在彎腰穿靴,頭髮長長披下,若是他說話在先,乍一看,裴敏秋還以為是哪個小兵賊摸到自己房中來了。

敏秋抿嘴一笑,託著香腮望著丈夫這身打扮,不知他又動了什麼念頭。

“夫君,你過來!”敏秋伸出玉藕一般的手臂向他招了招。

“什麼?”楊元慶穿好靴子,回頭問道。

“我給你扎一下頭髮。”

敏秋從被子裡坐了起來,她身上只穿一件抱腹小衣,露出她豐腴而又細膩如羊脂般的肌膚,她拍了拍自己身邊,“坐下來!”

楊元慶在她身旁坐了下來,敏秋跪坐在床上,細心地將他頭髮挽起,低聲在他耳邊戲謔笑道:“這麼晚出去,是要去當採花賊嗎?”

楊元慶反手伸進她玉股間,摸索著笑道:“有你這樣如花似玉的娘子。我還去當什麼採花賊。”

“別。。。。”

敏秋拉開他的手,俏臉一紅,將下巴枕在他肩上,小聲在他耳邊道:“要麼再睡一會兒?”

楊元慶剋制住了心中的慾念,笑著搖搖頭。

“你這個壞傢伙!”

敏秋在他背上捶了一拳。嬌嗔道:“那你就是想出去當採花賊。對不對?”

楊元慶笑而不語。敏秋只是和他開個玩笑,替他將頭髮紮了個髮髻,扎牢實了,便推他一把,嬌笑道:“去吧!採花賊。”

她鑽進了被子裡,閉上了眼睛,“嗯!還是被子裡暖和,外面那麼冷,只有傻子才出去。”

楊元慶輕輕在她俏臉上親了一下。便快步出門去了,敏秋慢慢睜開眼睛,目光變得異常溫柔。他知道丈夫出去做什麼,今天是第一天新兵拉練,其實他應該住在軍營,這是他的傳統。每年這時候都要忙碌一個月。

“哎!當個總管也真不容易。”

敏秋低低嘆息一聲,此時,她也睡不著了,起身穿上衣服,向自己孩子房間走去。

。。。。。。。。。

每年的十月,是豐州招募新兵的季節,豐州是實行府兵制和募兵制相結合的兵制,每個男子十八歲後都要從軍,獨子不從軍,二子則抽一丁,父子同在軍,父走子留,兄弟同在軍,兄走弟留,但即使不從軍,也要加入民團,從軍後每月有軍餉,秋末發放屯田的糧食。

豐州軍的人數定製是三萬人,但楊元慶自立後變成六萬,今年則要猛增到十萬,所以今年深秋的募兵人數是四萬。

對於豐州這樣有著二十餘萬戶人口的農業大郡,朝廷的標準是六戶養一兵,所以二十餘萬戶人口養十萬大軍,確實是有點沉重了,好在豐州的土地肥沃,灌溉便利,擁有整個河套平原之利,因此軍隊也進行屯田自養,基本上能解決軍糧問題,民眾的負擔也不是太重。

新兵入營的第一件事,便是體能訓練,每天要跑五十里,連續一個月,這些士兵也都是民團,平時就有嚴格的訓練,這種高強度的巡練,只是讓他們儘快從民轉化為兵。

新兵的拉練從五更不到開始,從城外的軍營出發,向大利城方向奔跑,全副武裝,盔甲、戰刀、弓箭、盾牌、軍毯,負重足有二十餘斤奔跑,但並不是跑向大利城,跑到中途二十五里處,再折道返回。

漫天星光下,四萬新兵分成二十隊,在寬闊的馳道上奔跑,這是一道極為壯觀的風景,一隊隊士兵佇列整齊,沉默不語地奔跑,旁邊的集訓軍官騎馬跟在旁邊,他們手執皮鞭,態度嚴厲,膽敢有躲奸耍滑者,皮鞭就會無情地抽下。

在離城五里時,一個黑影悄悄加入了隊伍,緊接著十幾名黑影也加入了隊伍,恰好一名軍官看見,他不敢吭聲,他們事先得過叮囑,假如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