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邊還在對峙尚未毆鬥起來時,朱知禮家茅屋頂上忽然起了火。人群便一下炸了鍋,這幾日天干日燥,火勢一旦蔓延,遭殃的可不止幾家,弄不好燒掉半個村子也不是沒可能。朱家集鄉親們都慌了,趕緊各自尋找工具去救火。孫管事和他的手下藉此良機,趁亂打出一條路,逃了出去。

搶人、打砸、縱火,極其惡劣,多少年沒有被這樣欺負過了。這情形使得朱家叢集情憤激,聚在族長朱知方也就是李佑的舅父門前,要求去大春莊討還公道。朱知方也沒攔著,當下一二百青壯男子殺奔大春莊而去,只說“找嚴家奴才討公道,與鄉鄰們無干”。大春莊莊民不敢攔,但那孫管事卻又搶先一步跑了,朱家民眾撲了一個空。

不知道誰起了頭,嚷嚷明日要去縣裡討公道,登時一呼百應,分頭準備船隻等事物。今日便來到這縣衙聚眾鳴冤。

這頭陳知縣升了堂,便有朱家集民戶朱知禮的狀子呈上來。一看寫道:嚴府指使家奴孫管事強搶民女,不成便入戶行兇,縱火燒屋,如今惡奴躲入嚴府不見,只好來告大老爺伸冤。

這狀子也不知道找誰寫的,把事實歪曲的似是而非。

狀子後密密麻麻的有一百多人署名或畫押。陳知縣看完心道,竟然上百人聯名,此事多半是真的了,不然何至於群情憤激,這嚴家枉稱功名世家,家奴不停惹是生非,委實令人生厭。

雖然看起來沒有傷亡、失節等事情發生,似乎算不得大案,但激起了民憤也不是小事情了。陳知縣一邊親自詢問朱知禮有關事宜,一邊發下傳票,令值班捕快去嚴府捉拿孫管事。

今日當班的捕快很不巧合,正是趙捕快。趙捕快奉了命,領著幾個幫役來到二水巷嚴府,說明此事。

那嚴府管家見有捕快上門拿人,趕緊向家主稟報。嚴老爺聽了後,親自來見趙捕快,道:“孫管事委實並未在府上,不知去向,請趙差役去別處尋訪吧。”並贈送了二兩銀子的腿腳錢。

趙捕快自然不敢在嚴府放肆,收了銀子便回縣衙,在陳知縣耳邊密報說:“嚴老爺不交出孫管事,只道不在府內。”看趙捕快這話裡話外就差沒直說嚴府無視王法,包庇家奴了。

陳知縣心裡怒極,一個家奴豈能輕易逃的沒了蹤影?他不怕被當逃奴抓住流放三千里麼,分明是嚴家有意隱匿了。這嚴府為了區區一個家奴便如此不顧體面,真當本官是泥捏木塑的呆菩薩不成?

其實嚴老爺並未說謊,那孫管事還真沒有逃回嚴府,的確不知去向了。

原來昨日朱知禮故意反覆無常就是受了李佑舅父朱知方的指使,朱知禮本人也想靠此擺脫孫管事糾纏。他家的大火乃是李佑父親手下的王家兄弟趁人不注意在屋後點的,卻讓莊民誤會是孫管事縱的火。

那王家兄弟點完了火,看著孫管事逃回大春莊。便各自推一輛秸草車,分別伏於大春莊外兩條道路偏僻處。

這孫管事見朱家集人殺上門來,唯恐水路人多嚇得船也不敢乘,單身從陸路繞道向縣城嚴府逃去。路上孫管事在一無人處被這王家兄弟攔住吃了棍棒,性命也被了結,屍身亦被王家兄弟往秸草車中一埋運走了。

這一切除了李父、李佑舅父、王家兄弟、朱知禮幾個人,無人曉得。陳知縣便再次發下傳票,寬限嚴府三日內交出孫管事,交不出則由家主替代到公堂應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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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章太注水了,再發一章罷

第三十四章 對手不在狀態啊!

這日李佑散了衙回住所,卻發現李媚姐家的婢女月香也在屋裡和金寶兒說話。想起月香上次被自己氣成那樣還敢來上門,心裡就好笑。忍不住逗弄道:“月香姑娘今日優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