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語對於這樣的生活叫苦不迭。

於是,他經常幹活的時候偷懶。

結果幾次之後,就被廟裡管事的和尚發現了。

他就懲罰了董文語,罰他不準吃晚飯。

管事和尚處罰他的目的是希望他引以為戒,好好幹活。

可惜董文語不思悔改,甚至還恨上了管事的和尚,經常明裡暗裡跟他對著幹。

見他這麼冥頑不靈,寺廟最後把他趕了出來。

董文語的和尚夢也到此為止。

本來董文語的不幸遭遇,是值得人們同情的。

不過從他自身來看,他也有劣根性在。

當然,被寺廟趕出來還沒有把他逼上絕路,所以他也沒有表現的很極端。

不過總的來說,他缺乏吃苦耐勞的精神。

所以他的墮落,只是時間問題。

從寺廟出來之後,他也不想再走過去的老路。

此時他也已經21歲了,他想換個活法。

有一次他看到一個徵兵資訊。

他就想著,當兵好像也不錯,有吃有喝。

以後退伍還能安排工作。

於是他又想著去當兵。

但是他雖然年齡到了,身材卻不符合條件,所以最後沒被錄用。

不過從他以往的表現來看,即使他當了兵,估計也吃不了那份苦。

董文語總想找個輕鬆的活,雖然他對生活要求不高。

但是他自己也不太願意付出。

從這一點來看,他的不順其實也有一部分是他自身的原因。

當兵的願望落空後,董文語想著找份工作。

但他沒什麼本事,一個技能都沒有。

他過去的十幾年裡,唯一做過的事情就是拾荒。

這對找工作沒什麼幫助。

所以在嘗試了一陣之後,他放棄了找工作的念頭。

找不到工作,又不願意再拾荒。

為了生存,他開始動起了歪腦筋。

他想起了當初自己在火車站被人偷了錢的事:

“別人可以偷我的錢,我為什麼就不能偷別人的?”

在他動了這個念頭之後,他就再也回不去了。

董文語萌生了犯罪的念頭,而且他並不覺得是自己的問題,他認為這都是社會逼他的,是這個冷漠的社會讓他走投無路。

他只有這一條路可以走。

於是,董文語當了一名扒手。

當他第一次偷到錢時,他很欣喜。

他從來不知道,來錢這麼容易。

他後悔自己沒有早點幹這一行。

董文語雖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但是離他成為魔鬼,還有一定的距離。

他也就是小偷小摸,偷點小錢維持生計。

真正讓他對這個社會恨之入骨,從而走上殺人道路的,是他失敗的戀情。

董文語有了錢之後,就不再滿足於溫飽了。

而且此時的他也已經是個青壯年,有了生理需求。

當然,以他這樣的條件,也不可能找到正兒八經的女朋友。

於是,他只能找小姐來發洩自己的原始慾望。

但是,從來沒有享受過人間溫情的董文語,在幾次之後,盡然對一個小姐動了心。

畢竟,董文語在感情方面,還屬於是個純情少年。

他天真的以為,那種透過金錢換來的溫情,是真愛。

那個女孩叫小麗,董文語第一次就點的她。

小麗比董文語大一歲,也是從貧苦的地方出來。

做小姐是被人騙了之後誤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