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任妻子忍受不了姜浩淳的花心,提出了離婚,他們的婚姻僅維持了6個月。

這一次,妻子把她生的那個兒子帶走了,她不想兒子跟著姜浩淳學壞。

結束了第二段婚姻的姜浩淳過起了自由自在的單身生活,他身邊依然不缺女人,他優秀的外表和陽光的性格總能得到各種女人的青睞。

可能單身生活過久了也會膩,2003年的時候,他又結婚了,但是他同時又遇到了第四任妻子。

當時這兩個女人都很優秀,姜浩淳難以抉擇。

於是,他一邊跟第三任妻子結婚,一邊跟第四任妻子同居。享著齊人之福。

他這樣明目張膽,當然很快就被第三任妻子發現了。

結婚2個月,這個女人就發現了小四的存在,她跟姜浩淳大吵了一架之後提出了離婚。

最後就剩下了那個小四,姜浩淳也沒有選擇了,於是就跟這個女人一直同居著。

兩人直到2005年的10月25日才領了結婚證。

但不幸的是,婚後5天,家裡發生了火災。

小四剛成為第四任妻子沒幾天,就香消玉殞了。

這就是姜浩淳的婚史,真是精彩絕倫,警局裡的男同事甚至都露出了羨慕的神色。

警局的男人們都在對姜浩淳的豔史津津樂道,不過崔鄭民卻陷入了沉思。

尤其是姜浩淳在火災之後的表現,讓崔鄭民覺得十分可疑。

同事們還調查到,姜浩淳在拿到鉅額賠償金之後,日子過的十分逍遙。

他馬上用錢買了一個店鋪,又以他母親的名義買了輛豪車。

之前他跟哥哥一起打理的農場則完全交給了哥哥,他不再過問。

他的兩個兒子基本上都住在他母親家裡,由母親照顧。

而他自己則買了一條哈士奇養著。

不過後來那條狗也不知去向。

崔鄭民覺得,正常情況下,妻子死了,丈夫總會傷心一段時間,不可能馬上就拿著妻子的命換來的保險金又買店鋪又買車。

姜浩淳的表現,倒確實有點像保險公司所說的,故意縱火騙取保險金。

結合他又是在火災不久前給妻子買的保險,受益人是自己,而且他跟這個女人同居了2年一直都沒結婚,卻在買了保險之後就匆匆領證,又很快發生了事故。

這一切都十分可疑。

而更可疑的是,按照姜浩淳以往的風流史來看,他應該很快又會找新的女人,或許還會再次結婚。

但是自從第四任妻子死了之後,就沒有再聽說他身邊有什麼女人出現,更不要說結婚了。

從05年到08年整整3年的時候,他突然就清心寡慾,不再尋花問柳。

難道是因為妻子的死讓他幡然醒悟了?

這似乎說不通。

這3年,他究竟在幹什麼?

崔鄭民結合了失蹤案中幾個證人對神秘男子的描述,相貌英俊,氣質很好,這一點,倒跟姜浩淳很符合。

是時候找姜浩淳聊聊了。

崔鄭民翻出了金女士給她的號碼,撥通了姜浩淳的電話:

“你好,是姜浩淳先生嗎?我是軍浦警署的崔鄭民 ,我想找您瞭解一些情況。”

電話那頭的男人非常有禮貌:

“哦,崔警官您好,我是姜浩淳,請問是什麼事?我一定配合。”

“您看,你方不方便來一趟我們警署,我覺得當面聊更好一些。”

姜浩淳非常爽快:

“沒問題啊,這是我們公民的義務,您把地址告訴我一下,我一會就過來。”

掛了電話,崔鄭民也有些狐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