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老逢還是狡辯:

“我真的是叫他起來幹活,他起猛了,腦袋就磕到了。”

“叫他起床你要拿鐵鍬?”

“那個是準備幹活用的。我估計他也是看到我拿了那玩意,才嚇到了吧,我可真不是故意的,他那個傷,我負責,醫藥費都我出。”

“現在不是醫藥費的問題,你店裡的包子怎麼回事?”

聽警察提到包子,老逢的臉色微微一變。

不過馬上又恢復鎮定,笑著問:“包子?包子怎麼了?我店裡包子味道很不錯啊,改天我送幾個給你們嚐嚐?”

這老逢還真是死豬不怕開水燙,不見棺材不落淚。

肉包子都檢驗出人肉了,他居然還要給警察送幾個。

這膽兒可不是一般的肥。

“你的包子,能吃嗎?”老梁怒喝一聲。

逢掌櫃還裝傻:“怎麼不能吃了?每天都不夠賣。”

他以為警方根本沒掌握什麼證據。

他也真是沒文化,沒掌握證據警方能找上他?

但老逢就是這麼虎。

反正自己咬死了,警察也不能把他怎麼樣。

大栓雖然受傷了,但他們也沒有親眼看到是他打的。

大栓自己也愣頭愣腦的,沒搞清楚怎麼回事。

所以老逢一點都不擔心。

審訊了一個多小時,他愣是沒有鬆口。

老逢這麼頑固,這是老梁沒想到的。

但事情很快就有了轉機。

他們把老逢帶回警局之後,老梁又派了幾個人去包子鋪。

去幹嘛?

當然是找證據。

其實在抓人的時候,警察們就在廚房裡搜了一圈,但什麼都沒發現。

老梁認為,包子鋪裡肯定有證據,可能是被老逢藏起來了。

於是他們再一次來到包子鋪搜尋。

這一次,他們對廚房進行了更細緻的搜查,但依然一無所獲。

包子鋪裡除了一些調料,一些豬肉,還有做包子的麵粉工具,沒有任何跟人肉有關的東西。

警員們不信邪,包子肉餡都已經檢查出是人肉了,不可能一點痕跡都不留下。

於是他們又去了後院搜尋。

這一搜,還真發現了東西。

後院的角落裡有個大缸,上頭蓋著一個裝滿水的大盆。

一般這種缸都是用來醃鹹菜的。

乍一看確實沒什麼問題。

但警員們走近之後,就聞到了一股特別的味道,肯定不是鹹菜的味道。

“這個缸有問題,把盆挪開。”帶隊的隊長一聲令下,幾個手下便開始搬水盆。

水盆一挪開,他們用手電筒往裡一照,當即嚇出一身冷汗。

缸裡是一條薑黃色的人腿。

一個年輕的警員當即跑到一邊吐了起來。

看來,逢掌櫃把人腿放在缸裡,是想保鮮,那時候沒有冰櫃,只能用這個辦法。

但其實這種技術保鮮的效果並不好,那條腿已經開始微微腐爛,散發出一股獨特的臭味。

警員們馬上把人腿帶回了警局。

當然,老梁不可能把人腿扔在老逢面前,問他認不認得。

但這件事老逢也不可能再抵賴。

他只能哭喪著臉交代了全部經過。

“哎,都怪我一時糊塗啊,本來就是個意外,那個人他不跟我吵架,也就沒有後面的事了。”

哪個人?還跟他吵架?

因為跟他吵架,他把人家做成了肉包?

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就要從一個月前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