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寶山被加判了10年的刑期之後,前5年是在原來的監獄服刑,後5年是要去大西北服刑的。

所以在1991年的時候,白寶山就被送去了新疆石河子市新安監獄。

新疆當時跟內地不同,由於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歷史遺留問題。

當地的民間,散落了很多的槍支彈藥,像退伍軍人,基層民兵,獵戶,甚至普通的農牧民手裡,都可能有槍支子彈。

所以在新疆搞子彈,不是一件難事。

而當時白寶山就有機會從當地的牧民手裡購買子彈。所以他收集了不少。

大家可能會有點不明白,他一個坐牢的人,怎麼能向牧民購買子彈呢?

這是因為,當時新疆的監獄,由於地理環境和勞改條件的限制,犯人被分成了兩類。

一類叫“收監犯”,大家應該一看這名字就知道,這是呆在監獄裡不能自由外出的那種。

這類犯人每天是要起來進行早點名的。

他們吃過早飯之後,在武警的看押下,到指定地點開始從事農業勞動。

他們活動的地方,四周都要插上小旗子,再把這些旗子連起來,這個連線就是警戒線。

所有的犯人都不能越過這個警戒線。

中午的時候,會有另外的犯人給他們送午飯。

到了晚上工作結束,武警再押著他們回監所。

回去之後是要進行晚點名的,每個被點到名的犯人,需要大喊一聲“到”然後蹲下。

點名沒有問題之後,再去吃晚飯,最後回監房睡覺。

所以這一類犯人的行動是非常受限制的,幾乎沒有一點點自由。

那麼白寶山肯定不可能是這一種,不然他不可能有機會購買子彈。

他是另一類犯人,稱為“零星犯”。

“零星犯”是什麼意思呢?

當時在新疆的監獄,除了大多數的犯人被安排從事集體勞作外,還有一些零散的工作。

比如監獄裡的菜地,需要有人去打理,還需要有人去養豬,放牛,放羊,於是就產生了“零星犯”這個類別。

這類犯人的自由度要比收監犯大的多,工作也相對輕鬆一些。

而且這”零星犯“也分為兩種。

一種是晚上需要回去收監的,還有一種是不需要回去的,叫做”外宿犯。”

白寶山就屬於“零星犯”中的“外宿犯”,他就是乘著晚上住在外面的機會,想辦法從當地的老鄉手裡蒐集子彈。

不過這“零星犯”也不是隨便誰都可以去當的,這還是需要一定的條件的。

一般是在刑期超過半數且表現較好的犯人中挑選,而且還需要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

當時白寶山所在的新安監獄需要的保證金是一萬元。

他們主要是用這筆錢買牛,然後就由這個繳款人自己去放牧,奶牛產出的奶會出售給附近農墾團場。

這樣,犯人就有一定的自由,而監獄也可以得到一筆創收,一舉兩得。

白寶山被遣送去新疆後,認識了一個獄友,叫李清亮。

這個人在白寶山日後的犯罪道路上,應該說也是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的。

當然,那並不是他主觀上的意願。

李清亮在服刑前,曾在某軍事部門供職,所以他本人有著豐富的軍事及槍械知識。

後因報復殺人被判了無期。

白寶山來的時候,李清亮已經在這裡呆了挺長一段時間了,他當時也已經是“零星犯”的身份。

白寶山一向少言寡語,跟其他的犯人都不怎麼打交道,顯得很生疏,卻唯獨對李清亮是打心底的佩服。

他經常向李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