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鬥英在孤兒院待了2年。

他所在的這家孤兒院,正是日後大名鼎鼎的釜山“兄弟之家”福利院。

後來發生的事情,在韓國整個歷史上,都是抹不去的至暗時刻。

不過鄭鬥英最初呆的兩年裡,這家福利院還只是一家平平無奇的普通福利機構。

條件雖談不上有多好,但在這裡,鄭鬥英起碼能吃飽肚子。

甚至比在叔叔家的時候,還吃的多。

而且,因為他年齡太小,並不需要承擔什麼工作。

所以這兩年裡,雖然孤單,但他也無憂無慮。

逐漸長大的鄭鬥英覺得,自己會在這裡待到成年,然後走上社會,找份工作自力更生。

或者幸運一點,被一戶好人家收養。

這是當時的鄭鬥英能夠想到的對生活最美好的期望。

然而7歲那年,事情卻出現了轉機。

他沒有遇到收養他的人,卻迎來了自己的親生母親。

鄭鬥英的母親在過了一段時間好日子之後,想到自己的4個孩子還在吃苦,心裡滿懷愧疚。

於是她跟丈夫商量,是不是可以把自己的孩子接回身邊。

當時她的那個丈夫其實也是一個離異人士,本身自己也有兩個孩子。

雖然經濟條件很不錯,但是對於妻子提出的,把4個孩子都接回來,他有點顧慮。

畢竟孩子一多,生活的負擔會加重不少。

而且對於照顧孩子,精力也有限。

最後夫妻倆再三商議之後,丈夫同意她可以帶回兩個孩子。

於是這女人就考慮把兩個小的帶回去。

她回到釜山,找到了鄭鬥英的叔叔,想帶走鄭鬥英和他姐姐。

結果到了之後才知道,叔叔早在2年前,就把孩子送去了孤兒院。

對於叔叔的這個做法,鄭鬥英母親心裡頗有芥蒂。

不過想到當初是自己先捨棄孩子的,她也無話可說。

叔叔也向她解釋了當時的情況,自己做這個決定也實在是出於無奈。

確實,她作為親生母親,都能因為生活所迫捨棄自己的孩子。

她又能對孩子的叔叔抱有什麼幻想呢?

最後,她只能跟叔叔打聽了孤兒院的地址,隨後去尋找自己的孩子。

但來到“兄弟之家”後,鄭鬥英的母親才知道,其他三個孩子已經被送去了另外的福利院,只有最小的兒子留了下來。

當然,如果當時她真心想去找其他孩子,還是有可能找得到的。

不過她放棄了這個想法。

她的丈夫本來就不太同意她帶自己的孩子回去。

最後答應下來,也頗為勉強。

而這位母親來找他們,也並不是真的出於對孩子的母愛。

只是因為愧疚。

如今找不到這三個孩子,正好讓她有理由為自己的行為開脫,減輕心裡的內疚感。

而且,小兒子好歹還在,她把小兒子帶回去,一方面也算盡到了做母親的責任。

另一方面,對丈夫也比較好交代。

就這樣,7歲的鄭鬥英有幸回到了母親身邊。

這原本應該是個好結局。

但是對鄭鬥英來說卻未必。

在他印象裡,母親其實只是個模糊的概念。

當年他還很小,跟母親相處的時間也不多。

大多數時候,他都是跟哥哥姐姐在一起。

在他開始有記憶時,他已經被送去了叔叔家。

所以他對叔叔的印象還比母親更深。

當然,最熟悉的還是哥哥姐姐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