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河南“頭號魔頭”-4(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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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就看到了店內的臥室裡,兩個女人和一個孩子滿頭鮮血的倒在床上,已經沒有了呼吸。
楊新海在短短几天內連續犯下兩宗命案,他膽子也越來越大。
此後的案件,他再也沒有手軟過,基本上都不留活口。
2000年的國慶節,楊新海又瞄上了一個小女孩。
那女孩只有12歲。
但是在楊新海看來,那是最新鮮的獵物。
當天晚上他就行動了,他從來不會延誤時機。
那天,家裡沒有其他人,只有63歲的奶奶和12歲的小女孩,以及小女孩7歲的弟弟。
楊新海進屋後目標明確,直接砸死了奶奶和男孩。
因為他的主要目標就是小女孩。
小女孩一個人睡在另一個屋裡,楊新海也沒有讓她活著,先把她砸死,隨後對她進行了姦屍。
自從他開始殺人之後,他越來越迷戀上了殺人帶來的快感。
楊新海這一次殺了3個人,搶了7塊錢。
而且這一次,又有一個人差點成了他的替罪羔羊。
並且這個蒙冤的替罪羊還被勞教了1年。
以至於大家很長時間都把他當成殺人犯,連他兒子娶媳婦的事都因為這個原因被耽誤了。
一直到2003年被抓,楊新海都是用同樣的方式一共作案26起,殺害67人。
只要有年輕的女性,他是不會放過的,都會對她們進行性侵。
不過,楊新海從來不碰30歲以上的女人。
這當然是有原因的。
楊新海曾經跟一個30多歲的女人有過糾葛,後來就對30以上的女人產生了厭惡感。
當時楊新海還是一個老實本分的打工仔,他在山西臨汾一個水利局的建築工地上當小工。
在那兒工資並不高,一天2塊錢。
不過楊新海那個時候對生活的要求也不高 。
窮苦慣了的他覺得,能憑著自己的雙手掙錢,就很滿足。
楊新海在工地辛辛苦苦幹了3個多月,工程完工時,他領到了180多塊錢。
這些錢對於楊新海來說,已經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
他揣著這些錢離開了工地,打算換份工作。
當時他想先找個住的地方。
原來在工地打工,工地有宿舍。
離開了工地,他就只能露宿街頭了。
不過他很快在烏衣巷找到了一個住處。
那家住著一個寡婦,正好多了一間房。
當楊新海問她租不租房時,寡婦同意把空出來的那件房租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