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悍匪雷國民-4(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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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達,如果能去那兒,說不定能找到發財的機會。
他也沒跟父親商量,因為知道父親不會同意,自作主張把店盤了出去,然後隻身下了江南。
等到雷父見到兒子,才知道他把店讓出去了。雖然心中有點惱怒,不過兒子已經大了,打罵也不管用了。
雷父只能改為苦口婆心的感化他:
“國民,你也已經20了,不是小孩子了,該定下心來。好好跟著爹做幾年生意,攢點錢,到時候娶個媳婦好好過日子。”
雷國民一個勁的點頭。
父親以為他終於懂事了,還挺欣慰。
其實雷國民從來沒看上過父親的餛飩攤,這種生意,想要發財?連做夢都不一定做得到。
他只不過想先在父親這裡落個腳,終究還是想看看外面能找到什麼機會。
初來乍到的,他對新環境不熟悉,所以頭一個月,他確實老老實實的在餛飩攤上幫忙。
但慢慢熟悉了之後,他就開始到處溜達。
因為聽人說在當地打工,一個月能掙好幾千。
他心動了,可是去招聘的地方一問,要技術要經驗,他一樣都沒有。
他有的,只有一身蠻力。
後來,有朋友介紹他去一個工地幹活。苦是苦了點,但工資也挺高。他就去了。
辛苦幹了一個月,月底一結工資,七扣八扣最後只剩下幾百塊。這點錢,也就夠他吃飽飯。
雷國民一氣之下就不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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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想掙錢,又不願吃苦,那他勢必會動歪腦筋。
雷國民想起以前在合肥學到的那些“技術”。
他開始嘗試在街頭,商場,車站“抓田螺”。
很快,他就收穫頗豐。
不費吹灰之力,只是輕輕動一動手指,他就能獲得以前辛苦幹活大半個月才能得到的錢財,這個生財之道讓他欣喜。也準備長期從事這一“行當”。
不過有一次,他偷了一個打工妹回家給母親治病的錢,他的良心還是小小的刺痛了一下。
但之後,隨著作案次數的增多,他的良心就徹底泯滅了。
他真正走上了十惡不赦的道路。
而他父親,對他的變化毫無察覺。
1991年,雷國民流竄到無錫。
本想在無錫大展拳腳,沒想到出師不利,一連好幾天,都沒蹲到合適的目標。
眼看著手裡的錢馬上就要花完,連吃飯都要成問題了,雷國民心裡那個急啊。
有一天晚上,他盯上了一家規模不大的賓館。
8點多到的,一直到10點多,還是沒找到下手的機會。
雷國民飢腸轆轆。
看到賓館的服務員下班,他就想著先溜去廚房偷點吃的。
畢竟是賓館的廚房,冰箱裡吃的東西還真不少。
雷國民挑了一些滷菜和熟肉裝進隨身帶的塑膠袋裡。
剛裝完準備轉身離開,突然一道光照到他身上,隨即一個聲音響起:
“不許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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