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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問題一潮蓋一潮。
大議前皇帝的訓誡成為大家給黨爭定調的根骨,大家都贊同對黨綱黨章,政黨組織活動,以及政黨經費來源進行嚴苛審查,“立黨為公”的理念貫徹在一系列審查條款中。經費來源不明,搞秘密活動,黨綱黨章違背英華國憲和天人大義的,都將列為“黨罪”。
官府治政非黨化更是眾多自知只能居於在野派的黨人所強調的大原則,因此給報業更多自由,健全法文的議案也很快成為大議法案的條文草案。
這四項新制最終以《皇英政憲》的形式體現,這是對之前國憲下的具體法文《皇英政制》所作的昇華。作為英華根本**的國憲,也就是《皇英總憲》,將擴充套件為《皇英大義》、《皇英君憲》、《皇英民憲》以及《皇英政憲》。
眼下的《皇英政憲》還是草案,還因為政制大變革,總憲其他部分的條文也要作相應調整,因此大議決定,在草案以及總憲都完善之後,於年內再度舉行大議,作最終確認,由皇帝籤認後,政憲乃至國憲才全面施行。
在此之前,大家還商定,《政黨令》可以先期推出,以留給政黨足夠的醞釀時間,同時進行宰相推選的準備工作。在這段期間,由太子領閣臣組成臨時內閣,維持國政運轉。
整個大議裡,一些細節上的爭論,以及大議如何克服這些爭議,最終達成決議,讓旁觀的狄德羅感慨很深。
例如宰相推選新制裡,確定縣院事推選宰相是妥協的產物,一派人主張所有選人直選,如此才能確保宰相得位之正,能讓所有人心服。另一派人主張就由國院事推選,如此才能不勞民傷財,克服直選的諸多麻煩。兩派幾乎勢均力敵,各有大義在手,能達成這項妥協很不容易。
但還是有人提出了很多問題,包括現實中的困難,以及公平問題。
這些問題難以忽略,英華一國兩千多個縣級單位(包括本土直管行省下的縣,以及託管地的州),分佈在大半個地球,相隔數萬裡,訊息來回一趟就得半年,怎麼來得及完成推選工作?
另外每個縣人口不一,例如嶺南江南,順天府、承天府轄下各縣,人口以百萬計,選人密度也比其他縣高得多,而西域天山兩省、漠北漠南、遼東等偏遠地區每縣普遍不過寥寥數萬人口,選人更少。海外託管地有些州還只是一鄉之制。憑什麼他們能跟本土大縣一樣也有一張票?
現實問題比較棘手,但幾項折中意見提出來,也有了解決方案。
第一點是上技術手段。天道院的顧問介紹了傳訊領域的最新研究成就,包括雷電傳訊的初步探索,而鐵道和海船的進一步發展也將有助於克服距離障礙。大議為此還透過了一項額外議案。敦促國家在相關技術上作更多投入,同時號召民間有才之士也多貢獻心力,爭取早日解決這些問題。
神奇的雷電傳訊還是飄渺概念,鐵道網建成後,本土的交通問題就基本解決了,麻煩在於海外。就算是終極風帆快船,以及獲得煤站體系支援的蒸汽快船,來往東洲南洲一趟也得三個月。海船出意外的機率也不小。加之海外各州相隔偏遠,要匯總各州推選結果,再返回本土,怎麼也得半年。
確保海外與本土一體,是所有參與大議之人的共識。海外人雖少,可土地遼闊,物產豐饒。是容納本土人口的未來之地,是未來的希望。通事院的官員更以西班牙、不列顛的美洲殖民地現狀為例,闡述了中央忽視殖民地利益會帶來的嚴重問題,因此沒人敢於忽略海外。
圍繞這個問題,大議提出了一系列解決方案。首先是“選年”體制的確立。宰相每任五年。到第五個年頭開始,就進入推選期,海外領地需要提前半年進行推選。而國中偏遠地區也可以提前相應時間。
即便提前選期也難以完全解決問題,因此大議還提出了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