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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都會在發現礦產後偷偷去開採,以此來獲得暴利——當然,如果被發現了的話,等待他們的都是秋後處斬。
但這一切在兩百年前改變了,大元國頒佈了一個法令,同意私人對已經探明的礦山資源進行開採,只要對國家繳納五成的收入就行,這個比例雖說高了些,但掙得很穩當,沒有多大的風險,照樣是暴利。
除此之外,如果私人在哪裡發現了礦山,他將終生獲得礦山一成的收入。
比起前面一個來,第二個法令才是讓人瘋狂的理由。即使經過了兩百年後,大家已經明白,“終生獲得一成收入”只適用於發現人自己,他的後代都不能享受,可那又怎麼樣?單單一年的收入就能造就一個百萬金幣的大富豪……如此種種就不難理解,如今大元國對於開發礦山的瘋狂了。
但是流風國不可能全部按照大元圃的法令來施行,然而拍賣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