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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他老公去為公司的一個客戶送資料,在公共汽車站等車的時候,正巧遇到「飛車黨」搶劫正在等車的一個婦女的包。婦女拚命拉住自己的包哭喊,卻沒有一個人去管,正在雙方你爭我奪,僵持不下的時候,他看到了,想都沒想,就衝過去,幫婦女奪包。無論賊人怎麼打他,甚至拿出了刀子,可是他還是拉住包不放手,這時候執勤民警趕來,「飛車黨」便逃竄了。
本來事情就這麼簡單,可是當民警趕來的時候,看著他也在奪包,以為他是搶劫犯的同夥,就問那個被搶的婦女,認不認識這個男的,婦女一口咬定不認識,並且還強調:她也不知道這個男的是「飛車黨」同夥,還是另一夥搶劫犯,反正跑上來就奪她的包。民警二話不說,就帶走了男人。
由於男人著急給客戶送資料,所以再怎麼解釋都沒用,捱了匪徒的打也就罷了,竟然還被民警猛揍一頓,讓他老實交待。他怕耽誤公司交待的任務,只好報出了公司的名字,本想著這樣只是可以趕緊讓公司派人來把資料及時轉交給客戶,沒想到,公司一聽,立馬不承認他是本單位的人,也就是說他立馬就被開除了。
民警通知了他的老婆,他老婆一來,就被定性為:搶劫犯家屬。不停的被訓話,還讓她交待問題。她嚇得不知道說什麼,腦袋一片空白,要是我不來,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聽完她的敘述,我一股無名火就上來了。我轉身到那位婦女旁邊:請問,你就是受害人?我想採訪一下您,這是我的工作證件。婦女愣了,不知所措的看著我,我不理會她的莫名其妙,繼續問道:請你詳細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況,你為什麼就認定這個幫你奪包的人也是搶劫犯,為什麼你就不能認為他是來幫你從匪徒手上奪回包的人呢?
婦女,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民警,慢吞吞的,結結巴巴的說:怎麼可能有那麼好的人?這年頭,誰還愛管閒事啊?難道他不怕死?他要是真幫我,那他不是傻子就是精神有問題。警察聽著,也頻頻點頭,似乎她說的才是一個正常的人所應該做的。
看著他們理所當然然的表情,我憤怒了,我大吼起來:他如果是搶劫犯的同夥,為什麼搶劫犯打他?他如果也想搶你東西,為什麼警察來了不跑?在警察來之前那會,他完全可以搶了你東西就跑?你東西少了麼?他打你了麼?有目擊證人可以證明他也是在搶你包麼?你們警察有什麼證據證明他就是搶劫犯?是因為他沒有這個城市的戶口?還是因為他穿著不夠華麗?一個冒著生命危險幫你忙的人,你竟然還要指責他是搶劫犯?如果是你被冤枉,你會怎麼樣?
我深深吸了口氣:你們在沒證據的情況下,就抓人,就非法拘留,你們這是犯法!我指著那個婦女:你這樣不識好歹,分不清好人壞人,你不覺得慚愧麼? 難道你也要教育你的孩子,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所有的人都愣在那裡,不說話,我知道,在這樣一個治安混亂,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城市,在這樣一個,人與人之間冷漠的不帶丁點溫度的社會,在這樣一種你被欺負,我無視的風氣下,沒有人開始相信善良,也沒有人會去相信會有人無私去幫助別人,甚至當你去好心的做一件你認為對得起良心的事情的時候,在多數人眼裡,那成了你偽善的最好外衣。
警察可以抓錯你,法律可以錯判你,可是你要想去糾正這個錯誤卻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抓錯你,可以只是因為懷疑你,就能給你戴個嫌疑犯的帽子;疑罪從無在很多時候只是法律條文裡的一句話而已,現實中能真正貫徹實施的屈指可數。判錯你,可以有一萬個理由歸咎於司法的不健全,可是沒有人會為你受到的不公待遇負責,提起國家賠償,也只是說說而已,又有哪個人能真的得到過這樣的道歉形式?!
我知道,要給他洗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