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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明戈特少校手持望遠鏡盯著戰鬥的雙方,當他看到李默被拉瑪諾踹飛,連續撞穿三道牆壁後,忍不住眼皮一跳,拿起對講機說道:“下士,你當了幾年的兵?”
“報告少校,三年,怎麼了?”
“如果你能提前一年當兵,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屠夫拉瑪諾,會殺了所有打擾他的進餐的人。”明戈特少校放下對講機,繼續觀察下方的戰鬥。雖然他的年齡同樣年輕,但有著成熟穩重的眼神。這已是他當兵的第十個年頭了。
“明白了,少校。”
兩輛直升飛機穩穩停留在半空,而在附近的兵營,將近一千個黑霧城士兵也在時刻準備著,只要明戈特少校發出命令,他們將迅速抵達現場。
李默的注意力前所未有的集中,盯著拉瑪諾的特殊武器,只要對方發動攻擊,他都會在第一時間出刀抵擋。在跟拉瑪諾的戰鬥中,他不能犯下一絲錯誤,否則帶刺的金屬球就會毫不留情的砸中他的身體。
他的出刀越來越快,也越來越果斷。戰鬥技巧也在去蕪存真,凝練的簡潔高效。
拉瑪諾就像一個嚴厲冷酷的教練,鞭笞著李默不斷進步。當然,學費非常昂貴,李默全身已被鮮血浸透,佈滿大大小小數十個血肉模糊的傷口,若不是骨骼異常堅硬,他早已粉身碎骨十多次。
黑色和紅色的碰撞在城北區的不同地方,先後上演,甚至闖入了另一個支配者家族——夏爾巴家族的帆船總部。兩人在帆船總部激戰了足足半個小時,凡是試圖插手的警衛人員皆被戰鬥中的雙方隨手擊殺。當雙方全力激發出鬥氣後,暗黑雷團和血紅火團從帆船總部一樓打到十九樓樓頂,所過之處如大火肆虐,一片狼藉。至少五名夏爾巴家族的直系成員無辜躺槍,被雷電擊中或者血火焚灼,燒成焦炭。
到了帆船總部的樓頂後,李默腹部吃了拉瑪諾一拳,失去跌落樓頂。拉瑪諾則緊追不放,也從樓頂跳下繼續追擊。
李默在墜地前擺正姿勢,雙腿彎曲前倒,然後向前翻滾。
轟!!!
拉瑪諾的奇特武器緊隨在後,敲打在水泥路面,堅硬無比的水泥路如同波浪般震盪幾秒後,轟然炸出圓形深坑。而李默躲避這一擊的同時,手中已多出一柄衝鋒槍,一邊倒著身子逃跑,一邊對拉瑪諾繼續射擊。
普通的槍械武器根本對鬥氣環繞的拉瑪諾產生不了任何傷害,但李默不會放棄任何一種消耗拉瑪諾的機會。當看到拉瑪諾撲來後,沒等彈匣內的子彈打空,便將衝鋒槍丟掉,再次掉頭逃跑。
第三十章 勝者為王
兩個小時後,城東區。
一串清脆的槍聲打破了城東緊張凝重的氣氛。
附近的武裝士兵循聲趕過去,卻聽到耳機裡傳來一聲焦急的斥責:“笨蛋,快離開那地方。”
沒等他們弄明白怎麼回事,身邊的廠區圍牆忽然垮塌,一個渾身散發殺氣的紅色人影死死卡住另一個黑色閃電纏身的年輕人喉嚨,兩人衝入他們的隊伍中,席捲而過後,只留下十具燒焦的屍體。
不知為何,李默沒有使用雷刀,而拉瑪諾也沒拿那柄特殊武器,兩個人赤手空拳,在高速運動中互相擊打著對方的要害部位。
拉瑪諾卡住李默的喉嚨,饒是李默堅不可摧的骨頭,都在發出咔咔的脆響,脖頸在發生著細微的變形。而李默緊握雙拳,勢大力沉的轟擊著拉瑪諾的肋骨。
拉瑪諾沒有李默不死之身的能力,即便有結實肌肉的卸力,他的肋骨仍然一根接一根的被打斷。
這是李默第一次對萬人屠造成了傷害。
但拉瑪諾沒有露出丁點痛苦的表情,他已看出,李默的骨頭才是不死之身的奧秘所在,只是單純摧殘李默的血肉,並不能給李默造成致命傷害。所以他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