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不想接受警察的勒索。

他到德黑蘭是辦事,不是送溫暖,更不是前腳被搶劫,後腳被勒索,將他當做肥羊宰來宰去。

“加油需要多少錢?”

警察眼睛一亮,笑眯眯說道。“300美元。”

聽到300美元,張記冷笑一聲,說道。“我沒錢,也不需要你們互送,有時間還是去抓逃跑的賊,他們更需要你的幫助。”

笑容從臉上消失,警察舉起手往下一揮。

所有警察舉起槍,對著8人。

“我懷疑你們破壞公路,現在要將你們抓捕,帶回警察調查。”

“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你們可以聯絡大使館,但是必須先配合我們檢查。”

“不要有任何可疑動作,子彈不認人,襲警更是罪加一等。”

眼睛噴火盯著義正言辭的警察,張記想要殺了他的心都有了。

第二次來德黑蘭,短短時間遇到兩個驚喜。

黑白可以顛倒,人的尊嚴也可以丟在地上。

沈俊幾人在警察的指揮下搬石頭,張記也被警察踹了一腳。

嚥下心中一口惡氣,看著手上的手銬,心中的憤恨再次加深。

趴在地上時候,趴在一塊小石頭上,胸部擱得疼。

急促的呼吸,胸腔起起伏伏,疼的厲害。

路面石頭清理乾淨,能夠正常通車。

幾人見張記配合警察,沒有選擇反抗,任由手銬拷在手上。

張記的命令是他們遵守的命令,可以反抗警察,也可以不反抗警察。

6個警察一看就是穿著衣服的樣子,沒有實戰能力,想要反抗不過是一瞬間的事。

警察分配好押運方案,兩個警察一輛車,押解著8人回警局。

坐在車裡,看著手上的手銬,張記思考是不是和薩達姆打電話。

原計劃是快速處理完德黑蘭情況,然後趕時間去阿勒頗,爭取15天解決兩件事。

計劃趕不上變化,司機沒有真心和他說實話,阻擾他解決問題的進度。

以目前的情況,必須聯絡薩達姆,讓他出面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