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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手裡的A4紙,已經開始有褶皺的痕跡。
繼續念道——
“第三:
每晚進臥室睡覺,必須有老公在身旁…………
入睡之前,老公如果有需要,必須積極配合,反應不得如死魚一般。
若以身體不適或者心情不好為藉口,企圖欺騙矇混過關,那麼,老公有權利採取行動!!!
此第三條做好了,上述二條做不好,老公也可以原諒;
反之,上述二條做好了,第三條做不好,就算乙方毀約,甲方有權利不歸還一子監護權!”
葉歡瑜幾乎是顫著嗓音唸完最後一句的!
渾身已經氣得發抖!
真想衝過去咬死這男人!
第三條看來才是整個替妻義務的靈魂核心啊!!!
“混蛋!你就這麼想跟我……”葉歡瑜弄的又羞又惱,暗罵這隻死種。馬!
他卻揚揚眉毛,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聳聳肩,朝她暗味地勾了勾手指,“男人對一個女人最直接的表達方式,就是佔有她!不佔有就沒有安全感,懂不?”
“去你的狗P邏輯!”她不屑地吐了一句。
他不怒反笑,彷彿她越惱火,他就越開心那般,“來吧,籤個字,畫個押,你就歸小爺我了。”
葉歡瑜臉龐抽。搐了一下,握緊手裡的A4紙,恨不得自己有化骨綿掌,一掌劈死這個男人!
她遲疑著,瞪著這三條替妻義務,前面二條還能容忍……
可第三條——
“孃的,什麼叫你有權採取行動?”她瞪著這句,心裡發毛。
“為避免再發生你假裝自己來例假的行為,我必須要保留拆穿你的謊言,採取行動的權利。”他說得義正言辭,彷彿他強她,就像一隻大腳穿不合腳的鞋那般,強行擠一下,還是能穿進去的!
“吼!你當我什麼?難道任由你擺佈,也咬牙死忍?”她杏目圓睜,這廝果然是過分的令人髮指!
“NoNoNo,強行佔有不等於XX。”
“你這是什麼謬論!”她握緊拳頭。
“要不要試試?試過你就知道不同了……”這廝暗味得真想抽他!
“試你妹啊!”
“那你孩子要是不要?”
“當然要了!”
“妻子的義務本來就包括與丈夫維持各方面的安定團結啊,我這要求並不過分。”
☆、781。第781章 替妻義務第三條(20)
“可……”她知道,倘若作為真正的夫妻,老婆和老公魚。水之歡本是人之常情。
可關鍵他們不是真夫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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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他突然輕呼一聲。
“怎麼了?”她擰眉,詢問道。
他蹙著眉,指了指背後肩胛處,仍用紗布包紮著的槍傷,“我的傷,又疼了……”
“哪裡?”她趕忙轉到他身後,心絃一緊,“呀,流血了……該死,你沒換藥嗎?”
看著她一臉焦急的樣子,他卻笑得格外開心,“一路飛車,急著過來見你……”
“你這個人……”她都不知道該怎麼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