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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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鵬居然來局裡自首了,這讓我們感到很意外。難道是經過他女朋友耐心的勸導,他突然良心發現,悔恨改過?透過審問,高鵬交代,自己確實偷了一條金項鍊,但是沒有殺人。他自首的原因是,他欠下了高利貸,不堪其追債的苦惱,所以選擇自首。這實在是荒唐可笑。經過多次突審,高鵬堅稱自己沒有殺人。高鵬不是兇手,那兇手是誰呢?案件再一次進去了僵局。這條金項鍊成了唯一的線索,我繼續對高鵬進行審問,項鍊哪裡偷的?高鵬答到,一家金店。我又接著問到,把你的作案過程描述一下。高鵬開始回憶起來,當時我進了一家金店,假裝買金銀首飾。我挑來挑去,趁服務員不備,我偷了了一條金項鍊,然後就離開了。聽高鵬這樣說,我感到很蹊蹺,一般金店都會盤點貨物,怎麼會沒有發覺丟失了項鍊?如果發現,怎麼沒有報警?金店裡都有監控,是最好的證據,報警的話很容易破案。難道?這家金店收髒?所以沒有報警。我決定要去這家金店一看究竟,,,
:()七號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