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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看上去都不顯老,實際上父親今年已經四十二,而母親也實足三十九。
我記得祖母在三十九歲的時候已經很老很老,一襲深色長衫遮住毫無凹凸的身體,表情嚴肅,但三十九歲的母親作風似小迷糊。
她並沒有爭取我的撫養權,祖母為此很生氣,她稱她為「沒心肝的女人」。
我覺得十分寂寞,以前每逢大節前後,還總可看到母親緊張地張羅跳舞裙子,自保險箱取出首飾,配好鞋子手袋去參加派對。
那些裙子都似傘般張開,閃光,釘珠子,露肩,我幫母親在背脊上撲粉,打扮好的母親猶如童話中的公主,脖子上的項鍊閃閃生光。
我問:「都是真的嗎?」
「都是真的。」
「將來都給我?」
「全給你。」
我就會很陶醉,幻想長大以後,同她一樣,去到舞會,顛倒眾生。
離婚後她把衣服一股腦兒帶走,再不回頭,只有在暑假,我才會看到她。
她很忙很忙,不一定有空來探訪我。
約莫過了半年,父親就再度戀愛了。
那位女士很年輕,很漂亮,一般懂得打扮,對我相當客氣,但表情總是淡淡的。
祖母把我接去跟她住,父親沒有挽留我。
我並不介意,祖父母身體極好,照現代的標準,六十多歲,還老當益壯,他們對我無微不至,旅行都帶我一道。
這四年來,我與祖父母相依為命。
父親娶繼母以後,一年一個,生下兩位弟弟。
兩個小傢伙長得一模一樣,圓面孔圓眼睛,膀子大腿也都圓滾滾,可愛得要命,又都有一頭濃長的黑髮,似洋娃娃,我愛煞他們。
無論如何,他們是我嫡親的弟弟。
父親請了兩個女傭,家裡還是兵慌馬亂,繼母一點家務也不會做,同我母親一樣脾氣。
我到他們家,總忙著幫弟弟洗澡,哄他們睡覺。
大弟兩歲,小弟一歲,頑皮好動如小動物。
父親同我訴苦。
「原來我命中的女人都是嬌滴滴,十指如玉蔥。」
我說:「噓。」
最近繼母與我的關係比較好,她出來說:「本來還想叫你來小住,現在這層公寓都不夠住了。」
我笑。
我正背一個弟弟,抱一個弟弟滿屋走。
繼母拉起我的手,「沒想到你這麼喜歡弟弟。」
父親說,「噯,她一點都不妒忌。」
妒忌,妒忌什麼?
我又不是小孩。
但母親是妒忌的。
她比我更孩子氣。
她叫我出去吃咖啡,與林叔叔在一起。
林叔叔自己有三個孩子,分別是十九、十五與十二歲,大的是男孩,小的是女孩。
林叔叔的太太不肯與林叔叔離婚,一直拖著,母親與林叔叔兩人,在這四年內,一直是同居關係。
母親為此有點不高興,抽起煙來,有點悵惘的味道。
「那邊恁地好生養。」她說。
我陪笑。
林叔叔忙著掏鈔票給大兒子,他晚上要去的土可。
「小琪,你也一起來。」那男孩子招呼我。
我搖搖頭。
「人家小琪比你乖。」林叔叔陪笑。
那大男孩聳聳肩,離座而去。
他在美國加州讀書,暑假回來玩,玩玩玩玩玩。
母親冷冷的看林叔叔一眼。
林叔叔訕訕的說:「很難得的。」
母親忽然說:「除了問要錢,他還擅長什麼?」
我打一個突,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