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要出發去美國的那一天。我從搖滾樂手的閣樓上搬出來,在一個暖氣不錯的小旅館租了一個房間。我買了一個很厚實的被子和很多吃的。我總得把自己照顧得好一點。

那天我狀態不錯,因為打了麻藥,過程中也沒有那麼疼痛。我岔開著腿,看著醫院手術室粉色的天花板想,我只當是生了一場病,一個炎症被醫生挖出身體。那是個好醫生,手術之前給我衝中國綠茶喝,給我講他在桂林旅行的經歷。

我還是問他:“人工流產會給我的身體造成多大的傷害?”

他說:“沒有大的問題,好好保養,很快復原。您這麼年輕。不過最好沒有下一次啊。”

痛苦是從我看到絨毛的那一刻開始的。護士把從我體內剝離的東西給我看,在一大片濃稠的血液中,我看見瑩白色的絨毛,裡面居然還有小節的殘肢,透明的,但是已經分明看到形狀,哪裡是他的小腳,哪裡是他的小手。

我笑了一下,我以為我笑了一下,其實那是在極度的震驚和痛苦下,臉上肌肉的抽搐,我看著那個護士,沙啞著聲音問:“怎麼,怎麼是這樣啊?怎麼他都有腳了?”

她看著我,目光很憐憫。但她只是搖一搖頭。

我離開醫院,想著那個小孩子;我打了一輛車子,想著那個小孩子;我把自己卷在旅館的被子裡,我仍然想著那個小孩子。

那天晚上我在小腹部週期性的劇痛中醒過來,麻藥的勁頭過了,我的懲罰從肉體上和心靈上同時襲來。我的手捂在自己的肚子上,我腦袋裡面是他或者她可能的樣子。

要是個男孩,應該像我,面板白白的,無論長到多大臉上都有些孩子氣的小絨毛。他的下巴上也有個小渦。我的樣子不難看,像我的男孩兒會眉清目秀的,會有許多姑娘愛上他,他會深情的對待一個真心的女孩。

要是個女孩,會更像丹尼海格,更像一個典型的歐洲人,金頭髮,藍色眼睛,有一點偏執的脾氣和果斷的魄力,她不會愛上誰,她是個小壞蛋,她把她的心保留給自己。

他或者她如果有運氣的話,本應該在來年的七八月份出生,處女星座,是個心底溫柔的,善待朋友的完美主義者。

他或她非常聰明。

他或她很小就會講複雜的漢語和美麗的法語。

只是,再沒有他或者她了。

……

一陣陣刀絞般的劇痛從我身體裡面傳來,我實在忍不住,想要呻吟一聲,誰知張開嘴巴,便痛哭出聲。

第二十章

我從那間小旅館出來,是12月23號,學校組織聖誕晚會。我身上不疼了,但是臉色仍然糟糕,我塗了很多的粉和腮紅,可是發現,黑眼圈怎麼也蓋不住。

吃自助餐的時候,達米安坐在我旁邊,他看著我說:“你看上去氣色不太好。”

“我生病了。”我說。

“哪裡?”

“……闌尾炎。”

“好了嗎?”

“嗯,好了。”我點點頭,“謝謝你。你現在在哪裡實習?”

“我爸爸的公司,幫他們做一些地產專案的宣傳策劃。你呢?”他問我。

“我什麼都沒有做。養病嘛。”

“你知道那個唱歌的雅尼克自己去美國了嗎?他把他的兩個同伴扔下了,自己單飛了。走之前,誰也不知道。”達米安說。

“哦?是嗎?”我配合他,做了一個驚訝的樣子。其實他的情報錯了,他走之前,至少有一個人是知道的,我。

晚餐之後有燃放煙火的節目,然後是舞會,還有人從教堂請了少年唱詩班來唱聖誕歌曲。穿著白袍子的小孩們唱《小城伯利恆》,聲音像他們的臉頰一樣透明,可愛得讓人想要流眼淚。

晚會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