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每天都有男人因為強吻女人而被女人打耳光,卻從來沒聽說有男人因為被女人強吻而打女人耳光的。我滿心憤怒,卻拿她沒辦法:“你能不能講點道理?”

“別裝了!”她不懷好意地笑著,“剛才,你的本能已經出賣了你的思想。”

只要是男人,被一個這樣的女人緊貼著身子親吻,都會有本能反應的,除非是他某個方面的功能不正常。我有點惱羞成怒地說:“我回房間了,不和你胡扯。”

說完,我便轉身向自己的房間走去。

她卻拖住了我:“我要你做我男朋友!”

我甩了一下手臂,卻沒能將她甩開,我終於憤怒了,吼道:“我再說一次,我已經有女朋友了,她就住在對面的25樓!”

“我要你做我男朋友!”她抓著我的衣服,絲毫沒有放鬆的意思,那神情就像一個正在向爸爸撒嬌要糖吃的小女孩。

“放開我。”我抓住自己的衣服,想將她甩開。

“我要你做我的男朋友。”她重複說著這句話,就是不放開我的衣服。

我還真拿她沒辦法,推她又不是,拽她也不是,這女孩子真難纏,毫無辦法之下,我只好哀求道:“我求你放手了,我幫你買保險行不?買兩份!”

“不要,我要你做我男朋友。”

我覺得她今天很反常,反常得近乎變態,哪有人這樣找男朋友的?簡直就是一隻餓狼在覓食!能碰上這樣的女孩子,也不知道是我的幸運還是我的倒黴。三十六計裡面,有一招叫緩兵之計,於是,我無奈地說:“就算你要我做你男朋友,也要給我有個心理準備吧?至少要我跟目前的女朋友說清楚之後你才能做我女朋友吧?”

她看著我,想從我的表情上找出破綻來,猶豫了大概有半分鐘之後她才說:“給你三天時間,三天之後,你就是我的男朋友。”

這一刻,我確定她上一輩子一定就是個山賊,連說話的口氣也是十足的強盜口徑,她看我的表情就像在看著她的“壓寨男人”一樣。

趁她分神的時候,我一扯衣服,飛快的跑回自己的房間關上門。靠在門背上喘氣,想起剛才她吻我時的場面,竟感覺自己心跳快了許多。

“砰!”她在門外踢了我的房門一腳,大聲說:“我喜歡你!”

我隔著門背,喘息著問:“你喜歡我什麼啊?我有女朋友了!我愛她!”

“喜歡是不需要理由的!我喜歡你!所以要追你!”她在門外喊道。

我無言以對,一樣米養百樣人,這年代,什麼性格的人都有。她喜歡我是她的事,我喜歡如煙是我的事,誰也勉強不來。

我怕她在門口打埋伏,連澡也沒洗就爬上床睡覺了。把被單蒙在頭上,想起剛才的一幕,竟有點害怕。女人膽大的時候,真的是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的。

第十一章 我沒有親過任何女人

躺在床上,想著漂亮鄰居剛才的行為,百思不得其解。以她的身材相貌,追她的人應該不少,她怎麼會無緣無故地看上我呢?看她的樣子,也不像在演戲,至少她真的親了我。

這五年來,除了如煙,我沒有親過任何女人。現在被這鄰居強吻了一下,竟有點異樣的感覺。是不是跟如煙接吻多了,竟麻木了?而鄰居的吻,彷彿比如煙的吻多了點什麼,竟如此熱烈滾燙。讓我的心底竟不知不覺的有點回味。

搞不清楚現在的女孩,腦袋裡都裝了些什麼東西?難道是我隨著年歲漸長,跟她們這一代人竟有了所謂的代溝?

畢竟我是將近30歲的人了,而鄰居才20歲。愛是什麼?追求的又是什麼?漂亮鄰居一句“喜歡不需要理由”就可以把我逼到牆角。難道這就是現代人的愛?

我是不是落伍了?當年那種纏綿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