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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架,都說自己對家庭的貢獻大,責怪對方拖累了自己,大家一賭氣,就說離婚,於是就雙雙出了門。回來的時候就沒有了母親。過了一段時間,就聽說他們拿到了離婚證。
繼母進門以後,她的日子就更加難過。
讀小學的6年,她幾乎沒有穿過一雙完整的鞋子,冬天在地裡割豬草,也經常光著腳。她的成績一直很好,老師還把她的作文當作範文在全班朗誦。她雖然以全班名列前茅的成績考進了初中,卻是最早離開學校失學的。因為繼母不拿錢交學費,老師又不斷催促,她不好意思再去上學,從此關於讀書的心結就永遠困饒著她。那年她13歲。
她開始象農村婦女那樣忙碌于田間地頭,也常常跟著繼母上街賣自家種的菜,買家裡需要的東西。有時繼母給她一角兩角零花錢,她總是原封不動地存起來。忽然有一天,她對繼母說,要借10圓錢,加上平時攢下的錢,她要去做蔬菜生意。
1992年冬天,她滿14歲。她的第一筆生意就是用15圓多錢做本錢在鄉鎮上買菜,用腳踏車運到縣城賺取價差。那天的菜沒有賣完,她第二天又到鄉鎮上把現金全部換成新鮮蔬菜運到縣城。這天天氣特別寒冷,買菜的人不多,到了下午,她的菜幾乎還是原樣。她冷得實在不行了,只好回家。出師不利,她幾乎一夜未眠,擔心著賺不了錢,如何歸還繼母的錢。第二天一起床,她傻眼了:外面是白茫茫一片,一夜間大雪覆蓋了一切!看來這菜又賣不成了!她又害怕蔬菜放久了更賣不上價錢,一著急,顧不上吃飯就推車去了縣城。市場上只有很少幾個賣菜的,一聽人家的喊價,高得驚人。
這一天,她賣完了所有的菜!給父親買了一瓶白酒,割了三斤肉,買了一副大腸,還了繼母的10圓錢,身上還有40多圓錢。
在以後的幾年時間裡,她就一直做蔬菜生意。漸漸地,熟悉她的人多起來,因為人小,市場上好多販子都不欺負她,大家都叫她小女子。兩三年後,小女子人大了,也賺了些錢,後孃對她的態度也好起來了。
有一天,後孃對她說,每天往返縣城30多里路,早出晚歸的,萬一遇上壞人,那就叫天天不應了;我們在城裡有親戚,你就在他們家住下吧。小女子沒有料到,自己是被人看上了,在住進去的一個多月後,她就被那家的兒子騙奸了。她不願意和那個破了她處女貞操的人耍朋友,就搬了出來,和一個平時保護她、追她的小混混街娃同居了。那混混說自己在部隊裡幹過,她以為是真的,後來才知道那是黑話,原來他是在牢房裡蹲過的。她知道這些的時候,已經有了他的孩子。不過如果早知道,她也許還是要和他結婚,因為在她的意識裡,當過兵和蹲過牢似乎和她沒有多大關係。她只是需要一個依靠,一個落腳點。
孩子出生時,她已經靠販賣蔬菜衣服和水果攢下了一筆錢,除了買下了一套面積不大的住房外,還可以開一個規模不大的小賣部。這時她忽然沒有了做生意的心思,便成天地打麻將。孩子斷奶後,有朋友動員她外出做生意,她忽然就來了興致。
一段時間裡,她的父親託人到處尋找她,後來打聽到她去了蘭州,便約了幾個人趕過去,準備把她弄回來。她的父親以為她一定丟人現眼,出去賣淫了,因為他們鄰居的一個姑娘就是這種貨色,而且跟她在一起。趕到蘭州後一看,老人放心了,他的女兒不是賣淫的。雖然老人心裡明白,組織賣淫比賣淫更加罪惡,但是隻要自己女兒沒有當妓女,沒有被人隨便亂騎,沒有給家裡丟臉就好。他不僅沒有責怪女兒,心裡還有點沾沾自喜,自己的孩子當了老闆。
小女子已經改了名字,叫餘敏。
這是她的鄰居,那個雖然年齡只有20多歲,卻在卡拉OK廳當了好幾年小姐的阿芳給她出的主意。不僅改了假名字,還辦了假身份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