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她最初的打算是:挽救魏帝國,防止高氏篡位。

是的,元明姝原本的目標就是這麼威武霸氣。

但挽救了這麼多年元明姝發現自己真是圖樣圖森破。

崇禎都拿他的明帝國沒辦法,作為一隻現代鍵盤黨——開玩笑,想想都不行!這是提泰山超北海!

元氏的朝廷就是個爛攤子!

這麼打比方吧,元氏皇族所統治的這個魏帝國,就是一個堆滿了破罈子破罐的大房子,大房子上爬滿了貴族寄生蟲,而且這些寄生蟲已經把房子蛀空了這樣的破房子,連修繕都經不起,一修就會塌。帝國上下階級分化空前加劇,統治集團內部矛盾重重,強行變革是在作死,不變革,是在等死,總之就是三個字:沒救了。

對於這種破爛建築,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試問挖掘機技術哪家強,中國山東找南翔:“校長,多少錢一臺~”

此乃天亡我楚~

高氏集團能夠滅了元氏改朝換代,就魏帝國朝廷這樣兒,就算沒有高氏,也會有李氏趙氏來做這件事。

這個命題的題目大致是:歷史的偶然性與必然性。

用的歷史觀點來看,元氏滅亡是必然,高氏上位是偶然。

作為一本小說,在作者大大是世界觀裡,元氏滅亡是必然,高氏上位也是必然!

元明姝經過慎重的選擇和思考,毅然決然的離開洛陽。

換一個方向,重新找準自己的目標和定位。

眼下她主要的任務就是高昶了!

元明姝找了個大夫來。

大夫乃是武川郡郡衙裡的一名書吏,兼擅醫術,唐川讓他想法子把高昶臉上的墨字除掉。這大夫是行里人,稱用酸草汁可以洗掉墨色,不過也說了:“雖然能洗掉字,不過傷口入了肉,留下疤痕是難免的了。”

元明姝忙道:“這個無所謂。”重金酬謝了大夫,弄了酸草汁來,她用手帕沾著,給高昶額頭上擦拭。

效果果然好,墨字很快被溶解掉了,元明姝露出愉悅的笑意,打量高昶這臉,心說這下順眼多了。她拿了鏡子給高昶看:“瞧瞧,這不是好了嗎?就是還留著點疤,不過你一個男孩子,留個疤也沒事,還是俊氣。”

高昶瞧了瞧鏡子裡,難得露出了笑,十分單純的男孩子笑。

他將鏡子裡的自己看個不住,像個好奇探究的小孩兒似的。元明姝發現這傢伙挺自戀,有那種豬八戒照鏡子的傻樣,想到長大後的高昶各種高冷霸氣,她莫名的覺得這貨有點傲嬌。

半個月過去,高昶額頭的傷已經好了,身上的各種傷也在消褪。元明姝看他他頭上已經的瘡已經結痂了,感覺過不了多久就會脫落。瘡不是太嚴重,不影響長頭髮,治好了以後應該還是一個好腦袋。

他最近吃的好睡的好,臉色好了很多,整個人白了一圈,面板有點隱隱的發亮。不管怎麼說,他還是個稚嫩的少年,面板細胞,模樣底子又不錯,這麼看著,竟然隱約有點標緻的樣子了,而且臉上看得到膠原蛋白在增生。元明姝打量了一陣,感覺有點意思了,這小傢伙沒準長大了真能是個美人啊!他的五官確實挑不出一點毛病。

元明姝還發現他的眼睛是桃花眼,眼尾挑的十分嫵媚,眼神很亮,真是揉碎了星星的那種。

真是了不得啊,元明姝心說,這完完全全是個妖孽胚子。

高昶有些天真的笑,把那破字一去掉,他就感覺自己成了個大美人。實際上他眼下的形象,狗啃過似的腦袋,頭髮參差不齊,一頭癩瘡,臉還有些黃,跟美人二字差的不是一個段兩個段。

他一高興竟然還說話了,問元明姝:“我怎麼樣?”

元明姝含含糊糊哼了兩聲:“恩,還行。”

小妖孽